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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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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涉及关联方,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赵海荣女士、张小龙先生作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钟莉婷女士和职工代表监事林柏亨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钟莉婷女士和林柏亨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钟莉婷女士和林柏亨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钟莉婷女士和林柏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提名叶剑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经审查,叶剑兴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会议选举叶剑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叶剑兴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剑兴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6月起任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叶剑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剑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9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租赁价格参考同地区、同地段及相似配套水平写字楼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22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12、议案13和议案14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12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13应选举独立董事2名,议案14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每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5月20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监事(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1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庆刚先生、肖幼美女士、朱岩先生、黄泽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庄展诺先生所作的《2023年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857,373,479.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2,097,387.8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81.09%;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107,198,145.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14,852,989.9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52%。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庄重、庄展诺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9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22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十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751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9,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16,000,000.00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严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91号)核准的发行方案,核准中装建设公司向交易对象发行股份17,142,851.00股,支付现金5,040.00万元,用于购买交易对象合法持有的深圳市嘉泽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17,64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99,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19,686.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980313.02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4,468,799.9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3,131,199.53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0]000405号验资报告。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559,359.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6,440,640.89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将扣除承销费用16,415,094.34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43,584,905.66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3,926,800.7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958,784.71元,(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353.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0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2,520,040.2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91,139.72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10,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3,693,113.2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735,787.30元(余额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益)。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1,44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001,760.6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14,289,280.4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0,729,809.68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7,144,264.7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2.6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熙龙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7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20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21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银行账户基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中装建设公司﹑东兴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已于2020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上述银行账户基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中装建设公司﹑东兴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式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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