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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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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3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控制权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海南锦穗、刘智变更为郑旭先生。控制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于2023年7月对第六届董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选举,组建成立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团队,新一届领导班子立足公司实际,提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整合优化存量业务,积极探索拓展新业务。一方面,通过收购旭合科技51%股权,进入市场前景广阔的光伏行业,快速切入清洁能源的赛道,另一方面,调整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剥离宁夏蓝丰等低效农化资产,集中资源发展本部农化业务,推动公司形成“农化+新能源”双主业格局,互为支撑,稳步协调发展。

  2023年受宏观经济、农药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下游客户渠道库存消化缓慢,农药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市场成交量低迷,公司农化板块业务整体不达预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亏损。光伏板块业务实施主体旭合科技于2023年11月实现部分产线投产,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2023年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态势,特别是第四季度主要产品价格快速下跌,导致光伏板块业务盈利能力承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162.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5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26.04万元,期末总资产339,95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40%,总负债314,89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6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22.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9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农药化工和光伏新能源业务。

  (一)农药化工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低毒、低残留、安全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产品原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

  (二)光伏新能源业务

  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主要以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主要产品为P型PERC电池及组件产品、N型TOPCon电池及组件产品。公司依靠行业一流的技术研发实力,以技术为支撑,以产品为核心,致力于打造全球化的高效N型晶硅光伏产品供应商。目前公司TOPCon电池及组件产品其转换效率和生产成本等关键指标均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3年6月16日,郑旭先生与苏化集团、格林投资签署《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郑旭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分别向郑旭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334,137股、33,123,2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合计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18.04%;巽顺投资分别与海南锦穗、TBP签署《海南海南锦穗控股有限公司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TBPNoahMedicalHoldings(H.K.)Limited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南锦穗、TBP分别向巽顺投资转让其持有的蓝丰生化17,000,000股、11,601,12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合计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7.65%。同日,郑旭先生与巽顺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巽顺投资应当在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所有重要事项方面,作为郑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决策意见与郑旭先生保持一致。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均已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购买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752.349万元,公司将于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成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的控股股东,2023年10月旭合科技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3日、2023年10月17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关于购买旭合科技51%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3、出售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宁夏蓝丰100%股权以人民币2,050.00万元转让给河北网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联农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宁夏蓝丰股权,不再将宁夏蓝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116)。

  2023年12月26日向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45.50万元,12月29日,宁夏蓝丰已在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的宁夏蓝丰100%股权已转让至网联农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24]A802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19,999.6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13,230.32万元,实收股本为37,393.63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2023年度亏损严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固定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2023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对其进行了剥离处置,但该公司本年度利润仍在合并范围内,因此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

  (2)2023年度受公司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生产装置全面停车检修影响,该装置于2023年11月下旬才完成检修工作,公司主要产品出现间歇性停产,导致开车成本和停工损失增加,产量下降幅度较大,因此公司农化业务整体收入规模和利润都所有下降。

  (3)本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不佳,历史债务清偿压力较大,因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4)因公司2015年至2020年实施战略、业务转型调整不达预期,自2018年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每年度对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结合实际情况,对商誉、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大额商誉和资产减值损失,从而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三、应对措施

  为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光伏产品的研发和产能建设,推动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公司“农化+新能源”双主业运行,双轮驱动,协调发展,提升资产质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益化生产管理,加强采购管理,优化采购体系,根据采购及检验周期制定生产调度计划,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整体效率,降本增效,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3、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优化市场布局,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4、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监事均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郑旭于2023年10月13日辞去公司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

  2、梁宾已于2023年3月6日离任董事。

  3、因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自2023年7月28日起刘智、张冰、丁小兵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姚刚、李少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唐和平、周恒、陈文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4、因高级管理人员重新聘任,刘安平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谭金波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显春、徐立成、任庆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继续执行现行标准,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0.20万元(含税)。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薪酬发放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由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部分按月发放,浮动部分按考核结果发放。

  固定部分确定依据:按其岗位性质,根据其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浮动部分确定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根据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3、公司监事的薪酬按月发放,按其岗位性质,根据其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4、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开本职位或不再具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相应职责的,公司可以给予降薪或扣除薪酬。

  6、发放上述薪酬时,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24年度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其他具备资质的主体以及第三方供应链服务公司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其他具备资质的主体以及第三方供应链服务公司签订的授信合同、协议等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12个月,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司和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协议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等机构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业务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宜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5亿元能够充分满足其业务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监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激励对象离职等而不再具备资格,涉及的9,173,0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7月27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4-03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会议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议案9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议案9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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