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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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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815,367,094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7,429,4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494,872,022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在提取74,716,756元盈余公积金后,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8,548,80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内1,446,280股,以此为基数(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3,971,767.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683,971,767.50元,加上2023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3,105,380.00元,合计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17,077,147.5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77%。

  2020年至2022年民航运输行业受到外界客观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遭遇巨大挑战,在净资产及经营现金流等方面遭到一定损失,2023年以来随着外部环境改善以及公司全体管理层及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创历史年度新高,扭亏为盈首年即恢复分红,且分红总额及分红比例大幅提升。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新“国九条”)发布,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中长期的发展目标,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公司对新“国九条”的出台深感振奋,且充满信心与期待,新“国九条”既体现了国家与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和上市企业的要求和鼓励方向,也为合规和优秀参与者注入了信心。公司将积极响应新“国九条”精神,一如既往地深耕主业,规范治理,全方位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回报股东,回馈社会,推动公司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

  综上,为满足当前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之需要,以及购置飞机等公司发展资本性开支和其他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之需要,公司从平衡短期经营发展实际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利益,并与公司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的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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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国际航空运输业情况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跨区域的社会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航空运输业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突出,2023年全球航空运输业保持复苏态势,摆脱此前多重外界客观不利因素对其持续繁荣造成的阻力,在恢复过程中展现了其强大的韧性,体现了航空运输业中长期对全球经济的重要性。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024年1月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航空旅客周转量同比增长36.9%,恢复至2019年的94.1%,这主要因为强劲的旅行需求继续推动2023年航空客运市场的复苏;货运业务需求逐步恢复至常态,2023年全球航空货运需求为5,800万吨,与2019年相比下降3.6%。国际航协在最新的盈利预测中,大幅上调了全球航空公司2023年净利润至233亿美元,并且预期2024年客运和货运都将恢复至更常态化的增长。

  2023年,随着更多国家尤其是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取消了旅行限制,大众极其强烈的旅行意愿得以释放,预计未来国际航空运输业将逐步恢复至正常的发展路径,进一步实现自由化,各国政府逐渐放松航空管制,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达成“天空开放”协议。随着全球经济复苏与发展,包括中国、印度、东南亚国家、拉美地区国家在内的新兴市场航空出行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成为世界范围内航空运输量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之一。

  此外,公共航空运输体系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越来越完善,各国政府对支线航空以及普及中小城市的基本航空服务的支持力度会持续加大,低空领域也将逐步开放以促进通用航空。同时,各国政府还将民航运输业与高速公路网络、高速铁路网络和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形成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上都将促进全球航空运输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2 低成本航空公司概览

  美国西南航空公司是全球第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于1971年设立,成功引发了航空运输业的低成本革命,欧洲和亚太地区也相继出现了以瑞安航空、亚洲航空为代表的区域性低成本航空公司。低成本航空经营模式,即通过严格的成本控制,以低廉的机票价格吸引旅客,不仅快速抢占市场份额,而且推动航空运输业从豪华、奢侈型向大众、经济型转变。

  根据亚太航空中心统计,2014年至2023年十年间,全球各国低成本航空的国内航线市场份额从30.3%提高至31.8%,国际航线市场份额从24.8%提升至33.0%;亚太地区的国内航线市场份额从25.7%攀升至28.3%,国际航线市场份额从5.7%提升至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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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内低成本航空公司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独立成立的低成本航空公司,以春秋航空为代表;另一类是由传统全服务航空公司成立低成本航空子公司或下属公司转型为低成本航空公司。根据亚太航空中心统计,2023年我国低成本航空占国内航线市场份额为6.4%,低成本航空公司无论从数量还是市场份额来看仍然较少,但市场需求向结构化、差异化转变的趋势刚性不可逆,我国大众化航空出行需求将日益旺盛,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2.3 中国航空运输业的基本情况

  (1)持续恢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历经三年冲击后民航固本培元、恢复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的环境和严峻的挑战,全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市场主导、保障先行”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密切研判运输市场恢复态势,科学把控恢复节奏,对航空公司和机场运行量进行分类差异化精准管控,经过七个阶段稳健恢复,国内航线客运规模已经超过2019年水平,比2019年增长1.5%,在各类交通运输方式中恢复速度最快,民航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根据2024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报告,2023年,全行业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188.3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6.2亿人次、货邮运输量735.4万吨,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91.9%、93.9%、97.6%。全行业飞机日利用率8.1小时,同比提高3.8小时。

  (2)安全服务

  2023年,全行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治理合力,确保“两个绝对安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针对因外界客观不利因素影响导致的关键人员操作技能生疏等问题,全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源头管控,给予关键岗位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补贴,推动人员资质能力等要素与运输生产同步恢复提升,在飞行量逐步恢复至2019年水平的情况下,运输航空责任原因征候万时率和严重征候万时率分别较2019年同期下降71.2%和69.0%,空防安全连续21年保持零责任事故,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此外,全行业瞄准旅客服务焦点,深入开展“民航服务助力行业恢复年”活动,扎实推进“减少航班取消和延误”“为首乘旅客提供便利”等六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取得的便民举措成效有:临时取消航班同比下降39.3%;开展千万级机场航班靠桥率专项整治,平均靠桥率提升3.4%,累计增加靠桥航班15万架次、惠及旅客2,239万人次;大力推进“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网络体系建设,提升网络衔接能力和中转便利化服务水平,国内航线网络通达性拓展23%等等。接下来,还将针对旅客较为关注的航空出行问题,进一步落实相关便民举措,以民航服务提升提振旅客消费信心,助力行业运行品质稳步提升。

  (3)对外开放

  中国航空业始终坚持对外开放,随着“乙类乙管”全面落实,全行业在国际市场恢复方面,扎实推进,加大与重点国家磋商力度,积极推动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恢复使用,统筹加强时刻、地面保障等资源保障,积极协调争取外交、海关等部门支持。国际客运航班从2023年年初的每周不到500班恢复至目前4600余班,复航国家数量达到2019年的89.2%,中欧、中美航班均有不同程度的恢复,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的恢复水平高于国际航线整体水平6.2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国际人员交往,服务了国家外交大局。

  2.4 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利润水平波动较大,主要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际原油价格动荡、人民币汇率波动、重大突发性事件(如流行病疫情、雪灾、地震等)和其他特别事项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之前,中国民航业曾连续11年保持盈利,而近三年全行业累计亏损预计达4,000亿元,尤其2022年行业经营因外界客观不利因素最为艰难,全民航年度亏损额超过前两年总和。

  2023年以来,中国民航迎来复苏拐点,行业运输呈现恢复稳健、运行安全、竞争有序的良好局面。“乙类乙管”防控优化措施全面落实以来,居民外出旅行意愿增强,春运、暑运以及黄金周和小长假期间,全行业均展现出了不俗表现,其中,五一黄金周和暑运期间,即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和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全民航运输旅客分别较2019年同期日均数增长4.2%和总量增长7.4%,而山东淄博、黑龙江哈尔滨等2023年国内新晋热门旅游城市的“出圈”也带动了当地一带各机场出现客流高峰,推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伴随着公商务以及因私出行的进一步复苏以及国际航线的逐步恢复,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尤其国内需求的井喷式爆发,既展现了我国民航依托超大规模内需市场所具备的强大韧性,也折射出我国居民消费需求逐步恢复,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迸发。2023年,民航运输生产经营明显好转,全行业实现大幅减亏1,872亿元。同时,“十四五”期间全行业机队规模增速相较“十三五”期间有所放缓,这有助于行业在此后的增长期和释放期里改善供需结构,经营水平有望持续恢复并提升。

  2024年,国民经济持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全民航将进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周期。根据2024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报告,2024年我国国内客运将继续稳定增长,预计全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量将达6.3亿人次,超过2019年7.7个百分点,尤其在经过今年春节期间国内外市场均量价齐升的超预期表现之后,小长假、黄金周和暑运等旺季的表现将更加令人期待。同时,基于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信心,加之我国对欧洲和亚太多国免签以及一系列出入境便利化政策措施出台,国际客运市场将加快恢复,预计2024年底每周达6,000班左右,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约80%。2024年,全行业力争完成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和货邮运输量1,360亿吨公里、6.9亿人次和760万吨,同比分别增长约14%、11%和3%,有望实现扭亏为盈。

  2.5 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1)周期性

  航空运输业周期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较为明显。当经济进入上行周期时,商务往来与外贸活动开始频繁,个人消费水平提升,带动航空出行需求与货邮业务增长,促进航空业的发展;当经济增速减缓或进入下行周期时,商务活动减少,个人收支缩紧,乘客可能选择票价相对低廉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出行,或者减少旅行频率,导致航空出行需求下降。

  (2)季节性

  航空运输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受到节日、假期和学生寒暑假的影响,我国航空客运的旺季一般出现在春运和7至8月期间;1至3月除春运、6月、11月、12月为淡季;4月、5月、9至10月为平季。航空货运业务的旺季与经济周期关联度更大,季节性特征并不显著。总体而言,由于客运业务是航空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因此季节性特征使航空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会随季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地域性

  国内航空公司通常拥有基地机场,除停靠本公司飞机外,还设有飞行、机务、客舱、运控、销售、地面保障等运行职能部门。全国性航空公司通常拥有多处基地,从而能够将航线网络覆盖全国。地方性航空公司则大多以注册地为主基地,形成区域性网络覆盖,呈现较强的地域性。

  本公司作为中国首批民营航空公司之一,定位于低成本航空业务模式,主要从事国内、国际及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及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

  设立初期,公司主要提供国内航线的客运业务,于2010年开始经营国际及地区航线,并于2011年开始加快开辟国际及地区航线的步伐。截至2023年末,公司国内在飞航线179条,国内各线城市往返东北亚和东南亚国际在飞航线34条,港澳台航线3条,国际及地区航线将有序恢复。

  区别于全服务航空公司,公司定位于低成本航空经营模式,凭借价格优势吸引大量由对价格较为敏感的自费旅客以及追求高性价比的商务旅客构成的细分市场客户。公司于2005年首航,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121架A320系列飞机机队,成为国内在飞航线、载运旅客人次、旅客周转量等规模最大的民营航空公司之一,同时也是东北亚地区领先的低成本航空公司。

  2.6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公司作为中国首批民营航空公司之一,定位于低成本航空业务模式,主要从事国内、国际及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及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

  设立初期,公司主要提供国内航线的客运业务,于2010年开始经营国际及地区航线,并于2011年开始加快开辟国际及地区航线的步伐。截至2023年末,公司国内在飞航线179条,国内各线城市往返东北亚和东南亚国际在飞航线34条,港澳台航线3条,国际及地区航线将有序恢复。

  区别于全服务航空公司,公司定位于低成本航空经营模式,凭借价格优势吸引大量由对价格较为敏感的自费旅客以及追求高性价比的商务旅客构成的细分市场客户。公司于2005年首航,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121架A320系列飞机机队,成为国内在飞航线、载运旅客人次、旅客周转量等规模最大的民营航空公司之一,同时也是东北亚地区领先的低成本航空公司。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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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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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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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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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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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37,857,423元,同比上升114.3%。主营业务收入为17,575,719,656元,同比上升114.5%,其中客运业务收入为17,476,880,767元,同比上升115.7%,货运业务收入为98,838,889元,同比上升5.4%;其他业务收入为362,137,767元,同比上升108.6%。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7,429,466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1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并予以确认回复。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以及职工监事金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494,872,022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在提取74,716,756元盈余公积金后,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8,548,80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内1,446,280股,以此为基数(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3,971,767.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发表意见如下:1、年报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总额为53.34万元。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实施,保证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了专项检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性要求,同意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春秋航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季报”),认为季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季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季报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吸收、保留优秀人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监事金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因监事金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同意规划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近日,监事会收到了监事唐芳女士的辞职报告,唐芳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因唐芳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递交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唐芳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华丽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刘华丽: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学专业。曾经担任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外分子公司管理总部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刘华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24-01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对关联方不存在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春旅”)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春旅”)、上海春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春秋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等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以下合称“春秋旅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正华、张秀智、王煜、王炜、王志杰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春秋旅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与关联方春秋旅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0,110.00万元。实际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履行金额为87,792.94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1,574,990.99万元的5.57%,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793,785.74万元的4.89%。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比预计减少12,317.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78%,主要因为2023年度国际旅游市场恢复较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包机包座和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业务量不及预期。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目前情况,结合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经营战略、供需关系以及业务增长规模综合考虑,本次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春秋旅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及金额如下: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比上年实际发生金额87,792.94万元增长27,33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74%。上述预计增长主要考虑2024年公司自身经营规模增长,尤其是国际线恢复水平的提升所带来的出境游需求增长,将对包机包座业务的收入提升带来积极效果。公司继续按照国内、国际经营并重的策略,根据市场供需关系,与关联方开展互利经营合作。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上海春旅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春旅、上海春秋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等春秋国旅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1、上海春旅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132730312Q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558号

  法定代表人:徐国萍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82年2月22日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食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销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箱包、文化用品、食用农产品,票务代理,等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春秋国旅持有上海春旅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春旅的资产总额80,069.18万元,负债总额78,108.24万元,净资产1,960.94万元,资产负债率98%,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1,442.32万元,净利润119.67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春旅的资产总额81,635.56万元,负债总额78,676.39万元,净资产2,959.17万元,资产负债率96%,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557.68万元,净利润1,101.85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上海春旅单体公司数据)。上海春旅不存在影响该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北京春旅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101287418R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B105室

  法定代表人:蔡卫

  注册资本: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5年5月31日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等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春秋国旅持有北京春旅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春旅的资产总额4,699.62万元,负债总额3,321.80万元,净资产1,377.82万元,资产负债率71%,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647.63万元,净利润476.3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北京春旅的资产总额5,439.68万元,负债总额3,522.47万元,净资产1,917.21万元,资产负债率65%,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13.00万元,净利润539.40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北京春旅单体公司数据)。北京春旅不存在影响该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上海春秋投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034382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73号二层B74室

  法定代表人:王煜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日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春秋国旅持有上海春秋投资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春秋投资的资产总额5,689.04万元,负债总额6,033.20万元,净资产-344.16万元,资产负债率106%,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5.95万元,净利润-247.2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春秋投资的资产总额5,646.31万元,负债总额6,038.38万元,净资产-392.07万元,资产负债率107%,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7.91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上海春秋投资单体公司数据)。上海春秋投资不存在影响该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春旅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春旅、上海春秋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春秋国旅100%控股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春秋国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春秋航空56.64%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旅行社业务经过4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旅行社之一,曾多次位列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发布的全国百强旅行社统计前两名,也是排名前三位中唯一总部位于上海的旅行社。各履约关联方与公司前期发生的包机包座、机票代理销售业务等关联交易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无违约情况。目前,各履约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定价及/或原则如下:

  (一)包机交易定价原则

  包机业务采用“预计飞行小时可变成本加成”作为定价原则,航季内全部包机航线加权平均包机小时费率=包机航线加权平均预计每飞行小时的可变成本×(1+X%),40%=〈X〈=90%。

  公司根据各条航线运力安排比重、市场热门程度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在上述区间内确定加成比例。

  (二)包座交易定价原则

  包座业务的定价主要依据散客机票定价模式中使用的收益管理系统指导价格,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人均运输总成本确定折扣率水平。

  (三)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服务定价原则

  根据各关联方与公司订立的销售代理合同,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约定在规定幅度范围内按国内/国际/港澳航线、按不同舱位协商确定代理手续费率,该费率参考市场水平每月调整一次。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一)包机业务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1、所有结算规则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包机人不得在未得到承运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除有异议部分款项,应按照当期承运人列出的结算单予以支付。异议部分在事后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多退少补。

  (下转B11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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