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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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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惠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宁文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69号)中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整改措施具有可行性。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此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与2024年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建议计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议案》

  同意公司进行内部业务整合,童装业务由深圳市安奈儿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大数据产业相关业务由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抗病毒抗菌面料业务由深圳市安奈儿水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工作,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认真、持续地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运营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开立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也已完成注销,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投入营销网络数字化项目2,045.14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1,146.49万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22,242.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22,242.04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余额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先期投入或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①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②2024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释: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拟终止募投项目“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项目终止后,对应的专项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并对相关资产计提或冲回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冲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965,745.7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均计入公司2023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023年公司冲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61,020.27元。

  2、其他应收款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科技”)与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传媒数字”)签署《关于算力平台项目的采购合同》,以及安奈儿科技与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科”)签署《采购合同》,安奈儿科技已支付相关款项。期后由于安奈儿科技与创新科、河南传媒数字重要采购合同的下游客户、收付款安排等情况,可能导致安奈儿科技回款存在风险。因此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款项结转至其他应收款,形成44,435,096.69元的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2,217,548.35元。

  2023年,公司合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2,129,834.1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预计未来经营情况,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2023年公司冲回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6,813,627.76元。

  2、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2023年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779,068.16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965,745.76元,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4,965,745.76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一贯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3、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55.1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219.70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8,892.0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14.71万元。结合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由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可分配利润为负,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69号)。综上,结合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认真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发展动力,逐步开拓了抗病毒抗菌面料业务、大数据产业相关业务。为了更好地提升各业务板块的管理和运营效率,满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理顺公司业务架构,提升内部资源配置效率,公司拟对现有资产、业务及人员进行整合。具体方案如下:

  一、内部业务整合方案

  (一)童装业务将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品牌”)运营。

  (二)大数据产业相关业务将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科技”)运营。

  (三)抗病毒抗菌面料业务将由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安奈儿水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水木”)运营。

  上述业务整合完成后,公司将统筹各大业务板块的运作,实现平台化集团管理模式。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内部业务整合,童装业务由安奈儿品牌运营,大数据产业相关业务由安奈儿科技运营,抗病毒抗菌面料业务由安奈儿水木运营。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方案的具体执行。

  三、本次业务整合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业务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管理和运营效率,满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理顺公司业务架构,提升内部资源配置效率。

  (二)本次业务整合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本次内部业务整合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在业务整合过程中可能存在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曹璋先生,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总经理暨首席执行官张翮女士,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冯旭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宁文女士将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LP6aQedy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宁文、陈盈盈

  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邮箱:dongmiban@annil.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拟终止募投项目“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36.42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暂未实际投入。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由于比照2020年论证“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时,客观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公司考虑到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情况以及项目投入,认为现阶段建设“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基于市场环境情况、行业发展形势与项目实际投入情况考虑,项目原有投入方案已不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本着科学稳健的经营原则,公司在建设期内未对“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以期更好地应对潜在经营风险。经论证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三)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

  截至2024年3月31日,“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10,713.9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项目终止后,对应的专项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战略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终止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遵守各项规定,继续合理、精细化使用募集资金,并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投项目顺利、高效实施。

  五、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拟终止实施“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此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奈儿终止“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战略作出的审慎决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安奈儿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1,140.6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投入营销网络数字化项目2,045.14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1,146.49万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22,242.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22,242.04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余额0万元。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安奈儿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信证券同意安奈儿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先行垫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科技”)与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传媒数字”)签署《关于算力平台项目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9,746.53万元。同时,安奈儿科技与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科”)签署《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8,771.88万元。

  因为安奈儿科技与创新科、河南传媒数字重要采购合同的下游客户、收付款安排等情况,可能导致安奈儿科技回款存在风险。截止目前,安奈儿科技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已累计向创新科支付货款70,175,028.96元,支付货款的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80%;河南传媒数字按照《关于算力平台项目的采购合同》的约定,向安奈儿科技支付9,746,531.80元,支付货款的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上述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根据公司已支付和收到的货款情况,预计将会对公司造成最高60,428,497.16元的损失,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表示:针对以上公司预估的最大损失,决定向公司先行垫付以上损失。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通过王建青女士账户先行垫付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0,428,497.16元。

  公司在此确认,如公司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向任何相关责任方追回全部或部分款项或获得任何性质的赔偿,在该等款项追回或赔偿获得后,公司应将该等款项返还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返还总额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垫付的款项总额,且在垫付期间产生的利息归公司所有。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2,196,957.34元,实收股本为213,004,87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受市场环境、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公司收入下滑;虽然公司加强了对费用的管控及运营效率的提升,亏损大幅收窄,但公司的人工费用、租金及管理费等费用仍较为刚性,对公司当期净利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2023年,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科技”)与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要采购合同的下游客户、收付款安排等情况,可能导致安奈儿科技回款存在风险,因此报告期末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款项结转至其他应收款,形成44,435,096.69元的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2,217,548.35元,对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

  三、应对措施

  (一)渠道战略优化,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优化店铺结构,关闭部分亏损和低效的店铺,在市场表现强势的区域继续扩张店铺,将管理半径过长、盈利能力较弱的地区转为与当地优势明显的联营商合作,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优化渠道布局,增加新兴渠道的投入,公私域联动发力,增加公司业务增长点。此外,公司还将积极拓展渠道多样化,与电商平台深度合作,增强渠道运营能力,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二)打造心智品类,提升品牌力

  公司始终聚焦客户需求,通过全渠道发力共同打造心智品类,致力于深化安奈儿品牌的内在价值和市场定位,明确并强化品牌核心竞争力,专注于“超级舒适”的独特卖点,建立“超级舒适安奈儿”的品牌心智,增强安奈儿在童装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加大存货精细化管理力度,有效管理库存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响应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商品库存管理能力和市场反应能力,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大存货精细化管理力度,提升商品管理人员能力和加强商品团队建设,通过月度滚动销售预测及时制定生产和采购计划,提升货品效率,加速商品流通,有效降低库存。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8月26日公告。

  (二)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4日。截止2021年9月4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9月24日公告。

  (三)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9月30日公告。

  (四)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10月27日公告。

  (五)2021年11月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安奈JLC2,期权代码:037184。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319万份,授予人数8人,行权价格为9.39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11月11日公告。

  (六)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12月2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39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12月3日公告。

  (七)2021年12月14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安奈JLC3,期权代码:037193。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20万份,授予人数2人,行权价格为9.39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12月16日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授权说明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3万份予以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和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历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影响后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鉴于公司2021年及2022年业绩均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共计4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共计4.80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共涉及激励对象10人,合计注销股票期权327.80万份。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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