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会议审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4人,参加通讯会议的1人,牛磊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宇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436,037.45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043,603.74元和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0 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81,392,433.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2,911,769.08元,减去当年支付2022年度股利51,113,600.00元,加上需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收回的已派发的现金红利713,600.00元,截止2023年底,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3,904,202.79元。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以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629,060,528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2,906,052.80元,剩余830,998,149.99元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12、《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以上第4项、第9-12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2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44,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59,000万元,在前述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2023年3月24日、2024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止2024年4月26日,公司子公司与多家银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协议(包括结构性存款),现将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子公司与以下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未发现异常情况。

  一、于2024年度购买且已收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

  二、于2024年度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

  三、风险揭示

  公司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为低风险理财产品,虽风险较低,但与银行存款相比,存在一定风险,其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公司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兑付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公司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4、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5、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成立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理财资金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要指定专人核算每笔理财产品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加强理财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理财领导小组报告,理财到期后要及时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做好委托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理财工作在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具体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检查监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子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药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9,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120,000万元,该120,000万元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924,5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6元,共计募集资金749,999,998.08元。本次发行涉及相关费用为7,367,708.7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2,632,289.33元。2024年3月25日,该项募集资金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5,999,999.98元(含税)后的金额743,999,998.10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4)00021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根据《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

  三、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44,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59,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9,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120,00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5,000万元),该120,000万元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120,000万元,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其中募集资金仅限于投向保本型产品。公司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现金管理的方式和具体计划,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子公司进行指导。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其所有,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适度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制定现金管理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审核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9,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120,00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5,000万元),该120,000万元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现金管理的方式和具体计划,并办理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陵药业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药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颐”)增资6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天颐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至7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924,5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6元,共计募集资金749,999,998.08元。本次发行涉及相关费用为7,367,708.7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2,632,289.33元。2024年3月25日,该项募集资金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5,999,999.98元(含税)后的金额743,999,998.10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4]00021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计划

  上述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合肥天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天颐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至7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奚震新

  3、注册资本:150,000,00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年4月28日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3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餐饮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医院管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合肥天颐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表1:合肥天颐主要财务数据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天颐进行增资,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需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及实缴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天颐增资6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陵药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117,924,528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021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924,52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8.0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367,708.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42,632,289.3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17,924,528.00元,余额624,707,761.33元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1,136,000股增加至629,060,528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023年3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2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和2023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90,80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47,000万元,销售商品43,800万元。

  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3、2023年度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从2021年12月29日,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艾德凯腾”)为公司关联法人。在此之前,艾德凯腾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在此之后,公司与艾德凯腾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法人艾德凯腾系因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新增的关联法人。公司与艾德凯腾2023年度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外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前与艾德凯腾已签署技术开发与合作研发协议且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条规定,公司免于履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按上述已签署的协议支付艾德凯腾技术开发与合作研发款项累计58万元属于关联交易,但该关联交易在2023年度无需进行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

  ②2023年4月,公司与艾德凯腾签署《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书》,合同金额3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艾德凯腾10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③2023年8月,公司与艾德凯腾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合作研发“间苯三酚原料药和口崩片”项目,合同金额1,92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公司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签署《合作研发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新工集团已支付公司200万元。2023年11月,公司与新工集团签署《合作研发合同》,合同金额707.11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新工集团已支付完毕。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3)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宝庆珠宝有限公司和新工集团等)发生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需要时与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该类交易临时发生且金额较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装卸搬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50015862U,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资本130,882.1012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主要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占44.13%。

  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5,022,156.38万元,净利润59,566.7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599,985.95万元,总资产3,165,095.96万元。该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5,358,966.47万元,净利润57,782.5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643,519.42万元,总资产2,841,023.17万元。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同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9GUM20,法定代表人:潘峥,注册资本:100.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主要股东:本公司占33.33%、陶月宝占33.33%、佟芳占33.33%。

  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30,812.24万元,净利润33.27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79.47 万元,总资产8,406.56万元。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31,511.96万元,净利润11.69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66.31万元,总资产5,493.65万元(未经审计)。

  (3)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医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神经内科专业;内分泌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免疫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尘肺专业;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专业;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健康管理;医疗咨询;医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N2QH269,法定代表人:李泉,注册资本:2857.1429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主要股东: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65%,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占35%。

  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39,234.69万元,净利润2,290.95 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74,389.97万元,总资产86,282.35万元。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50,845.12万元,净利润2,853.7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77,243.72万元,总资产92,974.63万元(未经审计)。

  (4)江苏宝庆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珠宝”,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金制品、银制品、铂金制品、珠宝首饰、投资金、银条加工、销售,金属工艺品、摆件制造、销售,金、银、铜表面处理服务及相关产品的仓储服务,标牌、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百货销售,物业管理,贵金属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866926999,法定代表人:尹顺荣,注册资本:25275.5921万元,住所:南京市太平南路107号。主要股东:新工集团占51%,南京相思鸟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41%。

  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453,139.03万元,净利润5,367.79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56,052.85万元,总资产62,855.94万元。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529,741.64万元,净利润7,681.44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60,377.02万元,总资产65,964.21万元(未经审计)。

  (5)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委托经营;企业咨询;项目开发;物业管理;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法定代表人:王雪根,注册资本:41735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主要股东: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90.79%。

  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608.20亿元,净利润17.47亿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372.34亿元,总资产869.42亿元。该公司2023年1-9月的营业收入494.97亿元,净利润11.99亿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384.31亿元,总资产867.06亿元。(未经审计)。

  (6)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中药、西药、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生化试剂的技术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79026927W,法定代表人:何凌云,注册资本712.5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芝兰路18号。主要股东:南京德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占60%,新工集团占40%。

  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2527.95万元,净利润558.4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293.74万元,总资产1750.04万元。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2563.30万元,净利润565.2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859.01万元,总资产2579.36万元(未经审计)。

  (7)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仓储;自有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93369J,法定代表人:张明,注册资本:1737.85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傅厚岗5号。主要股东: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占100%。

  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2,763.91万元,净利润-20.1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2,631.24万元,总资产8,858.53万元。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2,969.95万元,净利润-8.8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2,622.32万元,总资产8,411.0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京医药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益同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梅山医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宝庆珠宝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新工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艾德凯腾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人民印刷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同类原辅包材和药品、劳务等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包材、药品、劳务等,向关联方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这些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公司日常经营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以往年度的交易情况做出与日常经营有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市场环境等超预期因素的影响,使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经济行为,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4:3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胜先生,董事、总裁陈海先生,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汪洋先生和独立董事沈永建先生。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电子信箱(jlyyemail@163.com),或在“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或下方二维码留言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