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公司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27,969.63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六)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的预付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10,400.00元,确认标准及提及方法如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616.76万元,该项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3年度合并损益,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616.76万元。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认为:根据聘请的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公告编号:2024-024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4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40-17: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 投资者可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参加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4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40-17: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虞宙斯先生
独立董事:任一先生
总经理:全宏冬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蔡文洁女士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40-17:30,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4年5月7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18918578526
3、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邮政编码:024076。联系电话:18918578526。联系人:赵文龙。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 A 座 9 层 905;
联系人:赵文龙;
电话:18918578526;
会议联系邮箱: zhongyidash@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18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董事长虞宙斯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聘请的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完善公司公共设施配套,加强节能环保技改,推进科技进步,实现公司投入产出科学化、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发展夯实基础,特制定《2024年资本性投资项目计划》。计划2024年实施18个项目,总投资3,006万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626万元。具体如下:
一、产业发展投资项目3个,2024年计划投资额1,148万元,占2024年投资计划总额的43.72%;
二、安全、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5个,2024年计划投资额695万元,占2024年投资计划总额的26.47%;
三、技改项目7个,2024年计划投资额653万元,占2024年投资计划总额的24.86%;
四、科技进步项目3个,2024年计划投资额130万元,占2024年投资计划总额的4.95%。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审核2024年度投资计划范围内的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毅达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同意于2024年5月2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204,633.68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负数,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977.94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204,633.68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5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涉及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瓮福生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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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3010972136
成立时间:2015年9月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733号国际金融大厦17层6号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733号国际金融大厦17层6号办公
法定代表人:邓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谷物、大豆仓储;以自有资金对农、林、牧、渔业进行投资;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有机化肥、化肥、塑料制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机、洁净煤新技术产品、饲料及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木材、木制品、水果、蔬菜;国内贸易(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道路货运经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瓮福生态2023年及2024年第1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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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信达证券控股股东。同时中国信达持有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超过5%的股份,瓮福生态为瓮福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与瓮福生态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其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赤峰瑞阳向瓮福生态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双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的主要产品包括季戊四醇和酒精,其中酒精除对外销售外,其余部分为生产季戊四醇的原材料之一。玉米作为公司生产酒精的原材料,赤峰瑞阳每年需大量采购。在综合考虑玉米价格、运费、规格、质量等因素后,赤峰瑞阳会选取适当的供应商采购玉米。瓮福生态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的玉米是公司所需原材料,质量符合赤峰瑞阳用于其日常生产的要求,且价格合理。赤峰瑞阳与瓮福生态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产品采购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3.6%。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及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兴融4号资管计划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3.6%。
(二)本次关联借款的目的与原因
本次关联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
(三)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及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4.2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规模:规模上限为50亿元
设立时间:2014年11月19日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融出方),也可以投资于现金管理类资产
管理方式:管理人以主动管理方式管理计划资产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和质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经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签订《借款协议》,向兴融4号资管计划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性支持。《借款协议》项下由兴融4号资管计划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按年3.6%的借款利率计息,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签订《借款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关联交易后,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无新增关联交易的安排。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7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的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的主要内容: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