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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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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万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6,559.52万元,情况如下: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467.37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54.7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73.76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0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236.85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023年度由于市场需求、价格变化,公司对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073.97万元。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的是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18万元。

  二、核销部分应收款情况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14,195.86万元,款项为无法收回且账龄较长、经法院裁定后核销、客户破产等,公司经多渠道全力催收均确认基本没有收回的可能,因此经谨慎评估,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收账款14,173.06万元、其他应收款22.8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影响为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6,559.52万元。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前期均已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影响本年利润。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141.81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第一季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48.73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3.1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95.55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024年第一季度由于市场需求、价格变化,公司对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93.0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影响为减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5,141.8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4: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举行。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将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4:30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4:3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方式

  3、召开地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宣建生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张强先生、独立董事蔡清福先生、董事会秘书郭镇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4: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PxlHlgUow或使用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码进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2、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tpv-tech.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范围内,购买风险低、本金安全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投资总额。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收益。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仅限购买风险低、本金安全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虽然理财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有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审批、实施、披露、监督等责任部门,能够有效的防范投资风险;

  2、流动性原则,只以自有闲置资金优先购买期限灵活的理财产品,确保有足够资金保障公司正常营运;

  3、收益性原则,理财产品购买前提为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必须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理财所选择产品均为较低风险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通过适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以净额方式确认与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上述交易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分别披露。公司已采用追溯调整法相应调整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业务概述

  下属子公司将因向客户销售显示器及电视等产品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下属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二、合作机构的情况

  合作机构为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公司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保理金额及期限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五、保理融资利息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一般交易远期结售汇、互换、期权及其结构性产品等。

  2、投资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1.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31.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1、必要性和目的:公司主要销售地区包括中国、欧洲、南美及亚太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多个币种收付,因外币汇率市场波动较大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公司在外币经济环境中的汇率风险。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要。

  2、投资金额: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1.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31.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3、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投资方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一般交易远期结售汇、互换、期权及其结构性产品等。外汇避险交易额及作业,系以下属子公司因运营产生的非本位币敞口部位为基础,根据避险原则及公司内部管控平台机制操作执行,降低汇兑风险,确保公司利益。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5、资金来源: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5、法律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业务合规性。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节约财务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保值增值,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衍生工具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不存在投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及审批流程、风险管控措施等相应的内控机制并能够有效执行,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符合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特此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银行授信要求,公司控股51%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下属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飞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及交易履约提供信用担保,总额不超过176,852万美元。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在全资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基本情况:

  ■

  本次新申请的下属子公司间担保额度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约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19.22%。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股权关系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为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

  (二)飞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2、股权关系

  飞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

  (三)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股权关系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冠捷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新台币元

  ■

  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的担保类型主要分为授信额度担保、向第三方付款而提供的履约型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为根据公司信用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且各项担保每年随着主授信合同和主贸易合同的更新和续期同步进行更新,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合作对象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公司了解该等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对整体资金管理建有良好的风险管控体系,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余额约为268,827.55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10%。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本次新申请的下属子公司间担保额度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约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9.22%,在对应主授信合同及主贸易合同到期后将陆续启用,届时公司预计累计担保金额将合计230,938万美元、1,200万元人民币,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约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6.47%。

  ■

  上表中部分存续担保是因2020年度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是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前已发生,其已履行其相关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销售地区包括中国、欧洲、南美及亚太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多个币种收付,因外币汇率市场波动较大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公司在外币经济环境中的汇率风险。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下属子公司在32.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32.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010号公告)。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持续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最大限度降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内,美元指数持续走高,各币别对美元汇率出现大幅波动,远期锁汇贴水成本显著增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损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累计亏损约28,709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尚未完成交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浮动盈利约11,537万元人民币。因交割日即期价格与锁定价格存在差异,尚未完成交割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预计损益金额会随着外汇市场情况变化而波动。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覆盖对冲的以外币结算的业务产生的汇兑收益约21,594万元人民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用于对冲在开展境外业务的过程中所持外币资产受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短期汇率波动带来公允价值账面盈亏的影响与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存货、负债等的影响将形成对冲。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和正常经营活动。

  三、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01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6《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9《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20《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2024-021《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和2024-022《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鉴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披露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到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4年5月23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邮件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1。

  五、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27。

  投票简称为:冠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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