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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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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投资运营型云、分布式存储研发、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等项目。2024年4月3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1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终结该破产案件,现管理人正推进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销工作。

  3.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自用研发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着力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在华北地区的数字城市业务市场拓展及研发支撑能力,同意中国系统在石家庄市购置由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电智慧广场房产,作为自用研发办公场地,购置面积约为7,269平方米,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按照约定分期缴纳部分款项,尚待该房产完工及交付。

  4.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达资产共同合作设立资产盘活平台推进“两非”企业出清及亏损企业治理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计划出资32,000万元,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作为资产盘活平台,服务两非企业股权出清及亏损企业治理目的。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河北中电云城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出清事项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5.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三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子公司的议案》。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同意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在越南河内设立子公司。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事项现正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061.99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涉及到本公司业务的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2)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52.7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4.3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存货了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9.59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2,547.59万元。

  3、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7.69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061.99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7,061.99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与风险管理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中电数创100%股权及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数创”)是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基于数据要素化工程技术路线的数据金库、数据金柜等产品开发,以及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研发等业务,目前仍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根据上市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数据创新业务布局,重点聚焦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数据运营两端,并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中电数创100%股权,以及基于数据元件理念下形成的数据金库、数据金柜、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相关的无形资产,转让至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数产”),转让价格合计14,706.96万元,其中股权价格5,000万元,无形资产价格9,706.96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电数创股权及相关无形资产。

  2.鉴于交易对方中电数产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中电数产同受中国电子实际控制,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股权结构如上图所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中电数产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中电数产转让股权及出售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财务数据

  中电数产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资产

  1.概况

  ■

  经查询工商登记系统等公开信息,中电数创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处以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中电数创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简要历史沿革

  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中电(辽宁)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7日。2022年9月2日,该公司更名为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日,该公司股东由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数创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4)第011336号),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电数创自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二)无形资产

  本次转让的无形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和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与数据金库、数据金柜、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相关的无形资产,包括37项专利、软著和相关技术,具体情况详见文末附表。

  相关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对交易所涉及股权及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国融兴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530015号、第530016号)。相关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备案(备案号:2142ZGDZ2024015、2149ZGDZ2024016)。

  1.股权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范围为中电数创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本次股权资产评估按照资产基础法进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电数创资产总额为14,876.50万元,评估价值为21,751.33万元,增值6,874.84万元,增值率为46.2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159.77万元,评估价值为17,159.77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283.2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591.57万元,增值6,874.84万元,增值率为301.10%。

  2.无形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范围为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和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与数据金库、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相关的无形资产,具体包括37项专利、软著和相关技术。本次无形资产评估按照成本法进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为9,706.96万元,评估增值9,706.9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股权价值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无形资产价值适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评估价值不低于经中国电子备案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为14,706.96万元,其中股权价格5,000万元,无形资产价格9,706.96万元。

  (二)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资产评估报告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必要资料,认为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公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国融兴华具有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根据国融兴华的综合排名、历史案例、历史合规性、业务资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认为其具备为本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专业意见的能力。国融兴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评估师与公司及中电数创、中电数产等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转让前后中电数创的股权结构变化

  ■

  3.款项的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配合目标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交易款5,000万元。

  (2)至合同生效之日起的2日内,乙方应向丙方出具截止合同生效之日丙方应付乙方的全部债务清单,丙方应在收到债务清单后的3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应在乙丙双方完成债务清单确认后且不晚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清偿应付乙方的全部债务。甲方应按照上述债务清单内容,督促丙方偿还其应付乙方的全部债务。

  4.过渡期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安排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内所产生的损益(包括但不限于已宣布但未分配的股息、红利)归属于甲方所有。

  5.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后订立之日起生效。

  (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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