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024年2月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对合计4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16.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77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离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2.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处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0年研发投入为基准,2023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00%。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将对其余激励对象(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1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5.95万股(涉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2.9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2.8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及公司业绩目标未完成,本次拟回购注销17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75.95万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1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2.8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拟回购注销193名激励对象所持958.7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其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场价的孰低值,为3.25元/股,3名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离职,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场价的孰低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3.2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2.72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拟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0,754,240.40元。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587,500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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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2.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本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二)对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减少公司此部分对应的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17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75.9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的结论与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清新环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履行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结合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规避外汇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危废资源化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铜、金、银、钯等大宗商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铜、金、银、钯等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子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金、银、钯等期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金、银、钯等金属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3.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提高财务和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汇率及价格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因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
4.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存在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
6.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7.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8.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仅限于真实业务需求背景之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由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交易人员,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评估。财务人员随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交易记录。当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措施。
4.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决策机构批准的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还将根据生产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商品期货对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目前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务,包括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事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经营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聚焦公司主责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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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公司于2021年3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9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9,999,997.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79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2021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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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简述
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1,574,499,997.1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以及未支付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增发登记费合计人民币889,102.8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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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号:511511010013000375543)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2:募集资金支出项目明细详见下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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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的原因为:使用该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用于该项目所致。(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存款利息扣减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净额为5,580,420.13元,其中5,155,218.18元用于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2022年1-12月已归还24,865.00万元,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5,202.95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1.00元的基本户转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5,202.95元,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2024年1月4日,公司已于《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中披露了相关信息。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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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未来长期发展中可以整合公司各事业部的研发资源,推动整体研发能力提升。
注2: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可以实现监测、生产、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注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营情况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其他
无。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公司相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减值26,473.17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对面临特殊风险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2)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公司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长期资产减值的确认方法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三、本次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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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3年度,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26,473.17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473.1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后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总裁李其林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工作情况。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365,346.64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14,932,027.22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427,338,585.26元,减去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故截至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69,057,950.1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3,976,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397,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一2025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华先生、刘浪先生、骆建华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相关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
采用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供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根据业务规模和实际需求,充分利用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及避险机制,规避外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业务风险。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业务规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方法(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77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离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将对其余激励对象(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1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5.75万股(涉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2.9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2.8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关联董事邹艾艾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并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3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菁菁
电话号码: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旭亮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365,346.64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14,932,027.22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427,338,585.26元,减去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故截至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69,057,950.1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3,976,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397,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一2025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17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75.9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并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9,999,997.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79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1,574,499,997.1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以及未支付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增发登记费合计人民币889,102.8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2,039.88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4,865.00万元,累计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792.39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1.18万元)。其中“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使用金额10,222.07万元;“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使用金额9,355.4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22,462.32万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113.3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7,923,906.7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11,806.5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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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号:511511010013000375543)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2: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2022年度,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24,865.00万元,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57,876.61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5,836.73万元,其中“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使用金额10,159.36万元,“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使用金额5,677.3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5,202.95元(系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净额425,201.95元及1.00元基本户转款)。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2021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3:利息收入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累计实现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030,413.50元,用于募集项目的利息收入为1,012,281.08元,加上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1.00元,账户余额为18,133.4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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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的原因为:使用该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用于该项目所致。(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存款利息扣减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净额为5,580,420.13元,其中5,155,218.18元用于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未来长期发展中可以整合公司各事业部的研发资源,推动整体研发能力的提升。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可以实现监测、生产、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