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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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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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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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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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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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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12、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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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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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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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对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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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0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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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201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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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201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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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201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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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201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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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201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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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对201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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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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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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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对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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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对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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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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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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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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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4-01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子企业”)拟在2024年度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一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有效规避公司外汇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

  全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一亿美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即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一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企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4月30日。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值波动风险。但是公司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结售汇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可有效对冲外汇风险。因此,通过外汇套期保值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3、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分工明确。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基于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业务的合理安排,财务部按照公司审批流程申请,严格匹配预期收付汇时间,按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财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统计。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3-01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国荣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监事会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监事会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度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951,076.63元,2023年末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213,231,818.23元,公司2023年末实收股本金额为438,847,974.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公司始终坚定发展信心,深耕贸易主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升级,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业务基础,在抓创新、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持续打造专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力推进公司经营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40,445.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5.11万元,公司经营局面稳定良好,经营质效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7号),公司对2009 年度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致使截至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13,231,818.2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提升服装业务竞争优势

  公司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内涵,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继续投入设计研发中心、打样技术中心、产能支持中心等三大服装业务支持平台,强化总部平台支持力度。聚焦高价值客户和高潜力业务组,加快业务资源有效整合和配置。主动适应产业产能转移趋势,加大对海外生产基地的优化布局,提升海外办事处对服装主业的产能支持水平。推动服装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通过各环节核心能力的建设,积极打造纺织服装设计、研发、生产、营销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系统,持续提升公司服装主业的核心竞争力。

  2、推动特色业务稳健发展

  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要按照“错位化、差异化、门槛化”的业务发展思路,加大新型特色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推动贸易业务与价值服务深度融合,在细分行业领域不断增强竞争优势。

  3、积极拥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跨境电商

  2024年公司将围绕“以新业态新模式为新动能”的思路,抢抓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积极探索传统贸易模式对接数字贸易的实践路径,全力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外贸业务发展提供新动能,落实打造竞争新优势。以跨境电商为抓手,拓展销售渠道,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模式,培育壮大新的业务增长点。依托主业产品优势,加强跨境电商独立站建设和运营,打造线上销售平台和形象展示中心,带动服装产品出口。

  综上所述,2024年,公司将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严格遵循“安全、效益、规模”的优先顺序原则,坚定发展导向,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总体思路,做强做优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在促转型、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锚定目标,攻坚克难,聚焦资源、创新发展,优化存量业务、开拓增量业务,不断提质增效,推动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4-013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50,579,643.50元,净利润57,769,668.8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1,339,724.4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3,231,818.23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3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3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实施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部分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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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网公告附件:《公司章程(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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