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40万元,净利润为1,973.40万元。(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如意科技持有其44.21%股权
(5)山东如意恒成产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雨
注册资本:3,400万元
住所:济宁高新区327国道北如意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饰研发;纺纱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棉花加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929.12万元,净资产为2.751.3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488.51万元,净利润为80.15万元。(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如意科技实质控制的公司
(6)广州市奔扬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晨冉
注册资本:100万元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路619号三层D02
经营范围: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箱包销售;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版权代理;商标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塑料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钟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8,338.13万元,净资产为1,233.6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359.07万元,净利润为126.32万元。(注:财务数据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邱晨冉女士实际控制的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销售产品的价格确定标准为市场价。
(二)采购业务
公司通过关联方采购原辅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向如意科技采购工业用电,交易价格严格按照电业局对如意科技的同等价格执行。
(三)设备、厂房租赁
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4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长期稳定运行发挥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着“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的工作理念,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厦门港务”)为促进制造实业资源与产业链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商业合作,现拟就业务供应链合作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优化融资结构,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情况,拟委托厦门港务代理采购羊毛、毛条等原材料,厦门港务向公司采购纱线、精纺呢绒、服装等产品,具体合作模式为: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厦门港务以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签订具体的购销合同,实际购销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以合同内容为准。同时,申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二、对涉及港口、码头、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业进行投资;三、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四、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五、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六、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检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七、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八、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部门的业务。
2、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厦门港务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厦门港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及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公司认为本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对“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上述修订中,因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目录已同步进行相应调整。除以上修订、新增条款和少量不影响条文含义的标点符号、字词、编号调整,《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章程修正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邱晨冉,董事苏晓、代兴海、张贝贝、孟霞、徐长瑞、杜永忠、刘奎东、卢浩然共9人到现场、通过视频或电话参加了会议。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晨冉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孟霞女士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 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5 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8 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9 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10 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独立董事杜永忠、刘奎东、卢浩然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1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董事长邱晨冉,董事苏晓、张贝贝、孟霞、徐长瑞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为保证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4年度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82,935.64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43,567.52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自银行授信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一:母公司贷款授信额度明细
单位:万元
■
表二:合并贷款授信额度明细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颁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原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后,将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如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关联交易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以上修订制度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以上修订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17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18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9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09: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第5、6、7、8、9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6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对总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山东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郝林
邮编:272073
联系电话:0537-2933069
传真号码:0537-2935395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193,投票简称为:如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名(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王银,监事韩耀武、翟孟强3人到现场、通过视频或电话参加了会议。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银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实反映了2023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今后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4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7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8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2024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为保证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4年度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82,935.64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43,567.52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自银行授信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颁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原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后,将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如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关联交易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以上修订制度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以上修订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14 《关于拟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泰逢,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翀骋,注册会计师。200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超过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鹏,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者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意见
4、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