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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股份679,594,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5303%(总股份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8,620,493股,以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656,48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05,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33,788,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0,683,5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05,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40%。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赵登奎律师、练嘉丽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03,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9%;反对19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7,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341%;反对19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施驰先生、林劲先生、刘棠枝先生、张恩利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刘宏先生、彭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施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53%;

  (2)选举林劲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3)选举刘棠枝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4)选举张恩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5)选举张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57,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42%;

  (6)选举应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57,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42%;

  (二)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白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9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9,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6%;

  (2)选举彭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3)选举刘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7%;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喻召福先生、何玫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喻召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1,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4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8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5753%;

  (2)选举何玫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867,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35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61,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0385%。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登奎、练嘉丽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施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施驰(主任委员)、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应一鸣、刘宏(独立董事)、白华(独立董事)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白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棠枝、应一鸣、刘宏(独立董事)、彭宁(独立董事)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彭宁(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施驰、刘宏(独立董事)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刘宏(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知、白华(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恩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知先生、赫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茵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简历见附件。

  上届公司副总经理常宝成先生本届不继续担任公司高管,但仍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担任职务,上述人员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研发生产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常宝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5,144股,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张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简历及通讯方式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梁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梁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简历及通讯方式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简历

  一、张恩利先生,1979年出生,空军工程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后备级人才。2005年加盟创维数字,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创维数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主任,创维数字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院长,深圳数字电视接收系统节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历任公司研发中心硬件开发部工程师、开发经理、组队经理及硬件开发部总监,国内广电网络运营商产品线副总经理,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及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项目人员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科研及技术攻关项目,先后获得2011年度深圳市专利奖、2018年度及2022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多次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在数字电视及超高清视频设备等智能硬件的物料标准化与归一化、产品开发与项目运营、研发与供应链结合的大供应链体系规划建设及运营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张恩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张知先生,1968年出生,武汉大学管理学(会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BiMBA、美国Fordham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1994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财务总监,创维集团财务副总监兼集团(中国区域)财务总部会计部与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创维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蜂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武汉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张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239,3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知先生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010018

  传真:0755-26010028

  邮箱:skydtbo@skyworth.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1道创维大厦A座(南)16楼

  三、赫旋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海外营销中心总经理、深圳创维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工程与应用专业。1999年8月加入创维集团,历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市场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总监。

  赫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王茵女士,1973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中国高级会计师。1999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彩电事业部营销总部财务部会计,创维网络通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创维电子(内蒙古)有限公司制造工厂总会计师,创维彩电事业部制造总部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王茵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梁晶女士,198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于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2015年6月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至今。梁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梁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晶女士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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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3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喻召福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喻召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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