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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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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公司简介

  (一)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缩写:建信财险)

  CCB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Ltd.(CCB P&C Insurance)

  (二)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三) 注册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42号路桥大厦1号楼第15层

  (四) 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11 日

  (五) 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以及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区域:宁夏、北京、湖北、石家庄、天津、山东

  (六)法定代表人

  王  云

  (七)董事会秘书

  张启航

  (八)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4009006996

  二、公司治理信息

  参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www.ccbpi.com.cn/。

  三、财务会计信息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

  ■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利润表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

  ■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元    

  ■

  ■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详见官网。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之日,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五、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再保险安排。

  本公司无对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再保险安排。

  六、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本公司无企业合并和分立情况。

  七、财务报表附注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如下:

  https://www.ccbpi.com.cn/jxcxgw/gkxxpl/ndxx/

  八、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范玉军、张文思

  3.主要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后附的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按照未赚保费法,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约定的保费为基础,在减去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及其他增量成本后计提本准备金。初始确认后,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本公司提出索赔但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按最高不超过该保单对该保险事故所承诺的保险金额,采用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因此公司采用赔付率法、链梯法、Bornhuetter-Ferguson法等方法对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评估,同时考虑边际因素的影响。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按比率分摊法和逐案预估法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三)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

  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判断货币时间价值影响是否重大主要根据准备金负债的久期,准备金负债久期未超过一年的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准备金负债久期超过一年的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影响。

  本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并参考行业经验确定终极赔付率。

  本公司在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确定风险边际。其中机动车辆保险按2.5%确定风险边际外,其他险种均按5.5%确定风险边际。

  本公司在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确定风险边际。其中机动车辆保险按3%确定外,其他险种均按6%确定风险边际。

  本公司费用假设是基于本公司费用分析结果及对未来的预期,并参考行业经验确定。

  本公司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准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四)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明细如下: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保险合同负债51,887万元,相较2022年12月31日准备金增加6,366万元,同比增加13.98%。

  五、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方面,公司目前主要面临利率、权益价格不利变动的风险。公司利率敏感度、债券组合久期等指标均处于正常的阈值区间。根据各季度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结果,公司投资资产收益率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小。在最差条件下权益价格波动造成的市值损失仍在公司可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截至年末,公司权益类资产运用比例4.90%,严格执行总行核定的交易业务市场风险限额,全年未发生超限情形,整体市场风险可控。

  2.信用风险

  公司在固定收益类资产、再保险分出业务和应收款项等方面面临信用风险。全年未发生信用风险事件。再保险业务相关的应收分保账款净额较小,未发生与超范畴的再保主体进行再保险交易情况。截至年末,应收保费总计9,253.3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47.04万元。公司根据内部减值政策对应收保费计提坏账准备267万元。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3.保险风险

  2023年公司综合赔付率为55.32%,较上年同期数据下降4.5%。保单年度满期赔付率(不含IBNR和理赔费用)43.31%,较上年同期数据上升4.96%。保险风险总体可控。

  4.操作风险

  从人员、流程、信息系统等方面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控。开展了年度操作风险自评估;每月开展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和损失数据收集报告;至少每季度开展监测、分析和报告,督促异常指标的纠偏整改工作。2023年公司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监管处罚事件、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系统故障。全年操作风险损失共计16万元,其中湖北分公司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问题受到行政罚款11万元,北京分公司因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万元。操作风险总体可控。

  5.战略风险

  坚持“三个服务”战略定位,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各项工作进展较好。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对照规划要素对季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全年实现保费收入6.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1.67万元,增速4.3%;全年盈利704.4万元,同比增长494.9万元,增幅236%。投资收益方面,公司努力克服宏观经济形势不利影响,实现财务收益3,617万元,财务收益率4.11%,综合投资收益率2.35%。战略风险总体可控。

  6.声誉风险

  制定印发《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深入开展声誉风险排查工作,按季度排查和评估各类风险对声誉风险影响情况。印发《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消费纠纷化解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两次修订更新《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开展个人客户信息保护专项自查。2023年未发生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声誉危机、未出现媒体和社会巨大负面评价事件。互联网渠道售卖产品审查覆盖率为100%。声誉风险可控。

  7.流动性风险

  发布《关于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性评估频率的通知》。实施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及时监控、防范和化解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开展了2023年流动性应急演练。2023年公司流动性覆盖率LCR1、LCR2、LCR3均处于正常的阈值区间。全年保持了合理的流动性水平,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未发生需要建设银行或外部机构提供资金救助的风险事件。保险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对流动性风险影响较小。流动性风险总体可控。

  8.其他风险

  (1)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方面:修订《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2023年版)》《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23年版)》《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手册(2023年版)》。制定《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手册(2023年版)》,对洗钱可疑交易监测规则进行重检,持续开展反洗钱系统功能优化完善。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反洗钱现场评估工作,制定《建信财险关于洗钱风险现场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实施方案》。2023年,公司无洗钱高风险产品、高风险客户,未开展洗钱高风险业务,未发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情形,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可控。

  (2)信息科技风险方面:印发《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版)》《信息化及灾难恢复工作组织管理办法(2023年版)》《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应急预案(2023年版)》《信息系统应急响应及恢复部门预案(2023年版)》《IT连续性管理规程(2023年版)》《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版)》等多项制度和预案。积极开展数据安全评估,完成八项业务连续性演练。2023年,公司各信息系统运行平稳,未发生重大系统故障或网络安全事件,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可用率为100%。信息科技风险在可控范围。

  (3)保险欺诈风险方面:按季度发布反保险欺诈工作简报,对可疑欺诈案件、欺诈风险、反欺诈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归纳总结。2023年公司发现并处置疑似保险欺诈案件45件,实现反欺诈减损金额141.91万元。2023年未发生重大保险欺诈风险事件。

  (4)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方面:持续优化完善资产负债管理,密切跟踪和关注资产负债量化评估指标的变动,适时调整投资、业务发展策略,有效促进资产负债端联动。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均不存在沉淀资金缺口,能够维持资产端现金流和负债端现金流在期限结构上的相对匹配;随着成本管控的持续推进,成本收益匹配状况逐步转好;2023年末净现金流为416.29万元,流动性比例保持在7.2%以上,中短期内能够维持公司流动性充足。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版)》明确了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各部门风险管理职能,建立了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经营管理层履行全面风险管理具体责任、首席风险官或分管风险的负责人具体组织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自履行职责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订了《风险偏好陈述书(2023年)》和《2023年风险限额细分表》,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2023年度公司风险偏好总体陈述、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指标,为各项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依据和参考。每季度对风险偏好执行情况进行监测与分析,根据监测情况开展相关的行动措施等。

  截止2023年末公司风险偏好执行情况良好,全年未发生超限情况。其中:2023年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于120%;2023年盈利704.4万元;2023年投资流动性资产与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的账面余额合计占前一季度总资产比例全年均高于7.2%;权益类资产资金运用比例全年均低于25%;2023年四个季度公司风险综合评级(IRR)均为BB类,风险管理能力(SARMRA)监管评估得分75.95分,高于上一次监管评估得分。

  保险业务方面,公司相关险种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良好,重点拓展了建行集团员工、建行客户的车险业务,鼓励承保非营业客车。资金运用业务方面,公司坚持稳健审慎投资,承担实质信用风险的业务全面遵循建行集团统一的风险政策和标准。

  六、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公司2023年度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商业保险险种经营情况见下表:

  ■

  七、偿付能力信息

  (一)偿付能力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偿付能力变化的原因说明

  与上一年度末相比,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业务的扩张及风险敞口的不断累积,导致公司最低资本占用增加;二是受投资市场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资本较预期有所偏低。因此,实际资本的下降及最低资本的上升最终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2023年,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下简称“消保”)工作,积极落实监管要求,稳步推进消保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一)消保机制建设情况

  持续完善消保体制机制,持续将消保纳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印发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消费纠纷化解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了消费纠纷溯源整改机制和第三方机构调解保障机制。建立合作机构名单管理机制,制定印发《合作机构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了合作机构的准入、存续、退出管理。

  (二)消保机制运行情况

  严格落实产品和服务消保审查机制,审查范围覆盖当年上线的全部产品和服务。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自查。制定消保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常态化的消保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保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绩效考评体系、机构问责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三)消费投诉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共收到消费投诉156件。从投诉渠道看,监管机构转办投诉 6件、公司客服热线投诉148件、客户留言投诉2件。从投诉业务类别看,车险62件、健康险50件、其他险22件、意外险9件、家财险6件、责任险4件、财产险3件。从投诉地区分布看,宁夏106件、湖北23件、山东11件、河北9件、北京6件、天津1件。

  持续开展消费投诉溯源整改。定期分析通报消费投诉处理情况,查找投诉处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不断从经营指标设置、产品开发、销售管理、客户服务、操作流程、激励机制等方面予以改进。

  九、关联交易总体情况信息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公司各类关联交易金额累计29.29亿元,包括: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金额24.70亿元,主要为公司在建设银行累计存入的活期银行存款;保险业务和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4.56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0.02亿元。2023年公司各季度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活期银行存款及申购关联方建信保险资管发行的货币类保险资管产品。对所有关联方的投资余额,2023年末为3145.96万元(活期存款余额),占投资限额比例为8.91%,占上年末总资产比例为2.23%,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6.85%,各项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投资比例均符合监管规定。

  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网站关联交易专项信息公告。各类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股东及消费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关联交易信息已按监管要求进行报告及披露,按时更新关联方信息档案并向监管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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