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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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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公司简介

  (一) 公司名称: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45.8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栋9层、21层

  (四)成立时间:2002年11月28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1. 经营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 (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 经营区域:

  上海市、四川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江苏省、 湖北省、北京市、广东省、天津市、陕西省、河北省、安徽省。

  (六)法定代表人:施华(董事长)

  (七)客服电话、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公司反馈投诉请求。公司投诉受理渠道信息公示如下:

  全国统一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5882

  人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8:00

  服务信箱: CS@pkufi.com

  来访及来函地址:可参见公司官网“分公司介绍”中各分公司的地址信息。

  投诉处理流程图如下:

  ■

  二、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 人民币元

  ■

  资产负债表 - 续

  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

  (二)利润表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

  ■

  (二)利润表(续)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三)现金流量表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

  (三)现金流量表(续)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五)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s://www.pkufi.com/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的说明

  详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s://www.pkufi.com/

  3.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无

  (六)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夏欣然和袁忆威,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安永审计。安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如实反映保险合同负债。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组成。其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在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列报;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一)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单元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主要考虑销售渠道、产品责任、保单生效年度、交费方式、保单风险特征等因素,将具有同质保风险合同组合作为计量单元,以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计量单元的确定标准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二)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方法

  公司以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 (ii)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 (i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

  公司在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时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同时单独计量了边际因素。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其中风险边际是公司因承担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数量和时间上的不确定性而获得的、其金额基于相关的精算假设确定的补偿;剩余边际系因不确定首日利得而确认的、其初始金额等于不利情景下的负债的相反数。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之间的首日利得和首日损失可以相互抵销,但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的剩余边际的初始金额不得为负。

  公司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包括合理估计负债、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三个部分。

  合理估计负债即为公司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风险边际系因未来现金流在金额和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除合理估计负债外还需要风险边际作为负债的一部分,公司根据自身的经验数据和相关的行业指导数据选择适当的风险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确定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不利情景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确定。

  对于风险边际,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前可获得的信息进行重新计量,并将评估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保险合同的利源进行分析,选择合理的利润驱动因素,使得边际随着确认保险合同收入和提供服务而逐步实现,释放部分确认为利润。在计量单元签发时确定每期边际摊销额和利润驱动因素的比例(摊销比例=剩余边际(t)/利润驱动因素的现值(t))。在以后资产负债评估日,评估摊销比例采用计量单元签发时点的基于不利情景下的估计,不得变动。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公司对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业务保险责任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公司采用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并按要求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按照未赚保费法,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确认的保费收入为基础,在减去佣金及手续费、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及其他增量成本后计提本准备金。初始确认后,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

  2.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系指对资产负债表日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所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公司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公司按最高不超过该保单对该保险事故所承诺的保险金额,采用逐案估计法等合理的方法谨慎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系指公司对已发生但尚未向公司提出保险赔付金额要求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赔付率法、平均期限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3)理赔费用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查勘费用提取的准备金。公司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提理赔费用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为公司对尚未终止的人寿和长期健康保险业务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保险合同准备金应当以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预期的未来净现金流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iii)预期未来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及折现率,并确定应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中在确定折现率时,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采用基础利率曲线加综合溢价,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采用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

  公司在计量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公司不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公司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若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应当考虑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的情景边际因素,并通过不利情景对比法单独计量风险边际,将该边际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应当确认首日利得,发生首日损失的,应当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之间的首日利得和首日损失可以相互抵销。

  (三)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假设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非寿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未决赔款准备金)时需要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这些估计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所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折现率、保险事故发生率(主要包括死亡率、疾病发生率等)、退保率、费用假设以及保单红利假设。

  公司对上述估值过程中所采用的假设会进行定期的分析和复核,所采用假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折现率假设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公司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和未来投资组合及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公司投资策略的预期,过去两年的包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含风险边际的

  日期  折现率假设

  2023年12月31日 4.62% ~ 5.00%

  2022年12月31日 4.62% ~ 5.50%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公司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750个工作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及终极利率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等确定折现率假设。过去两年的含风险边际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列示如下:

  考虑流动性溢价等

  日期  因素后折现率假设

  2023年12月31日 2.47% ~ 4.41%

  2022年12月31日 2.50% ~ 4.41%

  2.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公司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公司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以及再保公司提供的发生率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公司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的不确定风险主要来自流行病,例如禽流感、艾滋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病症,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带来寿命的延长以至于超过公司确定保险合同负债时使用的假设。

  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以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病率假设为基础,适当调整以反映公司历史经验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不确定因素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应这些长期趋势,这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公司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3.费用假设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保单单位成本,并考虑风险边际。单位成本是基于对实际经验的分析和未来的预期。单位成本因素以每份保单、保额的百分比、保费的百分比的形式表示。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维持费用元 / 每份保单                        保费百分比

  2023年12月31日  0 ~ 110                   0.00% ~ 4.40%

  2022年12月31日  0 ~ 110                   0.00% ~ 4.40%

  4.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分红保险条款规定、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公司的红利分配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综合合理确定。按照分红保险条款规定,公司有责任向分红保险合同持有人支付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5.退保率及其他假设

  退保率和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考虑风险边际因素,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确定的,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四)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结果

  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在2023年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

  四、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七大类。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汇率、权益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2023年,公司市场风险整体可控。关键风险指标方面:2023年各季度末,上市权益资产占比小于10%,权益10日在险价值占比(99%置信度)小于8%;资产负债久期缺口方面,2023年全年,公司资产久期连续七年增长,公司资产负债久期缺口维持在[-8,-10]区间。

  公司在严格遵守资金运用各项监管规定和公司总体风险偏好、年度投资授权方案要求的前提下,持续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事前投研判断、事中监测报告、事后跟踪评估等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严控市场风险:一是通过权益、固收、另类、信评、风控与合规等部门和岗位人员持续加强投研能力和专业素养,准确判断市场风向,规避潜在风险;二是通过每日盯市,及时监测资产价格变化,识别、计量、报告资产价格的不利变动;三是定期(至少每季度)测算、分析重点风险指标,通过在险价值、最大回撤、资产负债久期缺口、利率敏感度、债券评级分布、投资集中度等风险指标,有效度量市场风险暴露;四是根据风险测度结果,积极应对、处置风险,严格落实风险处置机制,果断缓释、转移和规避相关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风险。

  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为保险资金投资的信用风险,主要为债务人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从投资产品来看,目前公司保险资金投资中涉及到信用风险的主要为公开市场债券、非标金融产品、银行存款等。关键风险指标方面:截至2023年末,公司AAA级债券账面余额占比在90%以上,外部评级在AAA级的非标金融产品占比100%,AAA级别银行存款占比在80%以上,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主要通过信用评估机制对相关投资产品的信用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包括:

  (1)公开市场债券的信用风险,公司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每次购买债券前,在参考外部评级的基础上,用内部信用分析模型对债券的发行人、担保人进行评级,将内部信用评级结果递交信用评审委员会投票,达到内部可投级别后方可进行债券投资;2)每半年对上一期末持仓类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并将跟踪评级结果提交固定收益投资团队;3)持续收集持仓债券的公开信息,尽早发现可能引起信用风险的重大事件。

  (2)非标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公司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公司投资非标金融产品时,综合运用外部与内部信用评级结果;2)充分关注产品交易结构、基础资产状况和信用增级安排,所投产品为保证担保的,应当为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保证人信用等级不低于被担保人信用等级;所投产品为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担保财产权属清晰,未被设定其他担保或采取保全措施;3)在综合考虑基础资产、信用情况和增信方式的基础上,在签约过程中合理设置常规或特殊风控条款;4)定期对存量投资的产品进行跟踪信用评级,监测融资主体和项目经营情况,加强投后管理;5)持续收集持仓非标产品的公开信息,尽早发现可能引起信用风险的重大事件。

  (3)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公司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公司目前的存款银行主要为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和大型外资法人银行在境内的分行;2)新增的存款银行必须符合监管机构和公司内部的合规要求,并通过内部银行信用分析模型的评审。

  3、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率等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023年末,公司偿二代二期体系下寿险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 8.55 亿元,非寿险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 0.23亿元。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在公司当年风险限额范围内。

  公司定期追踪发生率、退保率、费用率等指标,针对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并采取应对措施,减少公司风险。2023年公司各渠道退保率水平正常,整体保单赔付的实际值与假设值的比率低于100%,费用预算执行情况正常,退保风险、赔付风险和费用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建立了偿二代体系下的保险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各环节管理流程及指标监测体系,同时在风险控制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产品管理委员会,对产品开发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通过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管理机制进行产品风险管控;

  (2)定期进行经验分析,及时提示风险并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3)通过核保制度及流程有效防范和降低逆选择风险;

  (4)合理进行再保安排,将超额风险转移给高安全性的再保险公司,减少保险风险集中度对公司的影响;

  (5)加强业务质量的管控,将续保率做为业务部门的重要KPI考核指标,做好续期服务工作,力求提高保单持续率。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合规风险。

  公司建立了合规、内控和操作风险协同管理的机制,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深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运用,以内部控制体系为基础,识别关键流程中关键风险点,明确关键控制,参照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管理。各职能部门依照内控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并核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所辖活动的风险的管理和监控。风控合规部督促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评估风险、定期监控关键风险指标、收集损失事件,加强操作风险指标的分析及追踪,定期实施合规检查、组织风险排查,督促各部门完善制度和流程建设。稽核审计部根据监管及公司要求确定检查频率和检查范围、评估内控有效性,对于审计发现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完善管控措施。

  2023年公司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事件,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5、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

  公司遵照《北大方正人寿战略风险管理规则》对战略风险进行日常管控。经营管理层根据新的三年战略规划,分解当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形成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并经董事会和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当年度公司业务计划,包括运用情景分析等方法计算不同方案下的财务数据,由董事会决定当年度业务计划。公司根据董事会确定的业务计划分层级下发并实施计划。当年度中,公司对不同绩效指标进行每日、每月、每季度不同频度的追踪,每季度会根据已实施的情况,对业务计划予以评估。

  公司成立了市场企划部,负责统筹对经营实施风险的整体监控,2023年市场企划部部继续履行部分职能。公司对于各项指标的监测采取周追踪、月度总结的方式,每周一业绩追踪例会,主要关注业绩进度以及市场情况;每月末召开月度经营分析会,除了通报月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还对于偏离目标值较大的指标进行专项讨论,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测。每周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战略层面的事务进行讨论、决策、落实;每季度公司向董事会进行专项的业务与财务数据报告,以保证各股东方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时了解;通过以上各环节流程来确保公司能够顺利执行公司战略,达到既定目标。公司每年对各后援部门、各业务渠道以及各分公司进行绩效考评,并将年度核心指标达成结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通过对达成情况与战略目标的阶段性比对,避免战略出现重大失误。

  2023年,监管政策趋严,银保渠道“报行合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相继出台,同时资本市场下行,利率市场改革,利率整体下行,企业、政府债务压力聚增,资产风险提高。公司主动适应行业发展规律,始终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以价值提升、倍增发展为核心目标,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升级“保险+医疗”战略,持续推进“客户满意度”项目建设和科技信息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经营改革、管理升级、专业强化,致力于成为合资公司典范,实现公司价值、员工个人价值双提升。

  2023年,公司经营指标整体正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符合战略发展规划,战略风险整体可控。

  6、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声誉风险,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预案、处置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在公司治理、市场行为、信息披露等方面潜在的声誉风险和危机。通过7X24小时每日舆情监测,及时通报声誉风险隐患并协助排查处理,防止声誉风险升级,消除声誉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偿付能力数据下滑引发媒体及社会公众关注,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声誉风险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影响,整体舆情可控。

  7、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是指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公司积极加强流动性风险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了涵盖资产端、负债端、运营、后援联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制定了《北大方正人寿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则》和《北大方正人寿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实施细则》,并确保其有效落实。在监测报告方面,通过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监测指标进行监测,对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通过流动性风险重大事件的监测与报告机制,对各类业务的流动性风险进行识别、监测及控制,关注其他风险向流动性风险的转化与传递。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对基本现金流情况和极端压力下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深入评估,识别潜在流动性风险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日常流动性管理中,通过头寸表、资金预测表、流动性管理监测日报等工具,多维度监测日常流动性状况。

  公司主打销售缴费期较长的长期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保费现金流流入充裕稳定, 日常经营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足。从资产端来看,公司持有大量高流动性资产和无损变现资产。2023年度各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充足,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回溯不利偏差率符合监管要求,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无异常。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较低,整体可控。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简要介绍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负最终责任、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机构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业务领域、业务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在偿二代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下,董事会是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通过对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分工,公司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管理体制:

  第一道防线由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分析、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

  第二道防线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风控合规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风险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

  第三道防线由董事会审计及合规委员会和稽核审计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

  公司指定风控合规部牵头负责风险管理工作,并指定大类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精算管理部负责牵头管理保险风险,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管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风控合规部负责牵头管理操作风险,市场企划部负责牵头管理战略风险,办公室负责牵头管理声誉风险,财务管理部负责牵头管理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大类风险进一步划分为子类风险,并指定子类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则根据职责范围管理所辖范围内的风险,并接受分种类风险牵头部门的牵头、协调。

  大类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指定风险联络人、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指定风控合规联络人,负责风险管理工作在部门内的上传下达。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执行情况

  公司依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对实现经营目标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在战略制定和日常运营中,识别潜在风险,预测风险的影响程度,并在公司风险偏好范围内持续、有效管理公司各环节风险,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重点监测、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风险偏好体系,明确公司在实现战略目标过程中愿意并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确定风险管理目标,每年结合经营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对风险偏好体系进行更新。

  2023年,公司基于经营规划和风险情况修订了2023年度风险偏好和容忍度指标建议, 2023年公司继续采用“稳健”的风险偏好总体陈述,保持充足的资本和偿付能力水平,坚守公司内涵价值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业务增长,健全、完善以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增长与盈利、价值、资本及风险管理四个维度设定风险容忍度,并将风险容忍度进一步分解至关键风险指标和限额标准,涵盖七大类风险。2023年公司围绕风险监控指标实施和落实风险监控、预警、超限处置及追踪管理,并积极改善和化解风险。

  在风险管理能力方面,公司根据偿二代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2023年,公司组织实施偿二代二期规则,依照二期规则要求建设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修订和新建风险管理制度,并落实遵循,持续提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

  五、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2023年度,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前五大产品情况为:鑫如意终身寿险,保费收入人民币11,0516.73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22.75%;北大方正人寿鑫如意(吉祥版)终身寿险,保费收入人民币55,734.53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11.47%;福多多年金保险(至尊版),保费收入人民币49,684.03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10.23%;福多多年金保险(盛世版),保费收入人民币19,008.39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3.91%;安行保两全保险B款,保费收入人民币14,215.43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2.9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前三大产品为聚宝盆终身寿险(万能型)、北大方正人寿聚宝盆(金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聚财宝年金保险(万能型),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连险仅销售生财智道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偿付能力信息

  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七、公司治理信息

  公司治理信息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s://www.pkufi.com/

  八、重大事项信息

  (一)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

  经原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批复,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新方正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公司变更股东有关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 模块。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关情况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 模块。

  (三)关于发生单项投资损失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公司发生的一笔单项投资损失情况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 模块。

  (四)关于行政处罚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银保监罚决字〔2023〕25号)的内容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 模块。

  (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大方正人寿2023年增资方案》的议案。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的前提下,公司增资人民币17亿元。根据原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有关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 模块。

  (六)关于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情况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 模块。

  (七)关于行政处罚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金罚决字〔2023〕14号)的内容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 模块。

  (八)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2 号) 规定要求,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 模块。

  九、关联交易总体情况信息

  公司严格遵循监管颁布的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管文件,遵循《北大方正人寿关联交易管理基本规则》。在董事会下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同时,在委员会下面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

  (一)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本公司年度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1,347,127.10元。其中,资金运用类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205,925.63元;保险业务类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4,288,546.35元;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852,655.12元。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无新增重大关联交易。

  (三)统一交易协议

  2023年,公司新增统一交易协议1笔。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公司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监管相关要求,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贯穿售前、售中及售后各业务环节,切实保障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1、体制建设方面

  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纳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企业文化建设中,《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三年战略规划(2021-2023)》明确将消保工作纳入公司3年战略规划、明确需持续加强消保教育与宣传,形成深入人心的企业文化。

  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和目标对消保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听取审议消保相关议案、审阅消保工作汇报;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召开会议进行消保履职监督。

  各级高级管理层确保消保战略目标和政策有效执行;总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务委员会由一把手为主任,各成员部门分管总为委员,各部门为成员,职责明确,全员承担消保责任;各分公司均已成立由一把手为主任的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务委员会,并由分公司各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公司各层级负责人对所辖领域负有一把手消保履职工作职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责任清晰的消保管理体系,确保消保工作有效实施。

  2023年,公司共建立及修订了包括总括性制度《北大方正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规则(202312 版)》在内的共16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累计已形成42项配套制度,包括消保审查、信息披露、消保考核、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宣传教育等,为消保工作有续开展夯实了制度管理依据。

  2、机制运行方面

  2023年全年常态化开展234次产品与服务方面的消保审查,确保风控关口前移,2023年12月结合当年度在产品和服务相关投诉、诉讼、舆情、满意度调查中的突出风险点进行审查要点更新和完善,形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指引(202312版)》;消保内部培训覆盖各层级,课程内容包括消保政策制度、产品和服务知识、消费投诉处理技能等课程内容,强化全员消保意识和提升本岗位专业度,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严格贯彻落实监管和公司相关制度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工作要求;通过多平台对售前、售中、售后等各环节持续落实产品与服务信息披露,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及风险;开展分级分项消保内部考核,2023年在原设置的消保考核内容和对象上,新增消保考核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细化个人绩效消保考核设置内容,进一步加强压实主体责任;年度消保专项审计工作,覆盖总公司及3家分公司,同时,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待完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持续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3、教育宣传方面

  公司明确分管宣教工作的高级管理层,通过线上线下相多平台,以多元化模式开展常态化和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向金融消费者传递金融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在常态化教育宣传方面,在官网已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区基础上,2023年新增官微消费者权益保护专栏,总分实现应设尽设,宣传推文内容覆盖“代理退保”“理赔早知道”“核你有约”“风险提示”等,加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提示及金融知识普及;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设置教育宣传区,布置并更新以案说险等消费风险提示材料;在集中教育宣传方面,贯彻落实监管及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要求,2023年在“3.15消保宣传”期间,发布原创“消费风险提示”推文、宣传片和风险提示短信;在“7·8保险公众宣传日”,围绕主题,各地宣传活动精彩纷呈,线下大屏滚动播放展示;在“金融联合教育宣传活动”期间,聚焦“一老一少一新”、残障人士群体宣传,公司高管带头参与,加强传播金融知识;此外,公司自主推出“最美消保人”网络投票活动,以新语态形式解析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传递消费者权益保护强音。

  4、特殊消费者群体服务方面

  公司除推出的各项日常消费者服务举措外,特别心系特殊消费者群体。在官微推出长者版服务页面等多项服务举措基础上,2023年上线服务热线自动识别老年人客户并提供人工服务功能,在线下网点设配备如轮椅、助听器等便利设施,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提供更贴心、更有温度的服务。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2023年公布结果:北大方正人寿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结果为二级B。针对年度评价发现问题,总分消保工作事务委员会开展成因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并按计划完成整改,涉及长期举措将定期追踪落实情况。

  (二)投诉管理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投诉纠纷化解工作,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追踪制度实施成效,确保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和有序的开展。2023年,公司修订了《北大方正人寿消费投诉作业规则(202311版)》、《北大方正人寿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2311版)》为核心的多项投诉处理制度。通过制度修订,进一步强化公司多元纠纷化解的能力,提升溯源整改工作要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服务感受度。

  公司官网、官微及各营业场所均公示消费投诉受理渠道、处理流程及处理时效信息。消费者可通过公示的网、电、信、访途径向公司发起投诉申请,投诉处理人员将及时回应消费者投诉申请并跟进处置,确保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合理维护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投诉受理方面,2023年公司总计受理投诉3850件。其中,根据监管机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3年公司共接收来自监管机构转送投诉442件。

  从投诉地区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华东、西南和华中地区。分布数据如下:

  ■

  从投诉原因来看,主要集中在销售纠纷(占比80.5%)和退保纠纷(占比11.0%)。分布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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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消费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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