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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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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达到
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以上数据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回购方案和第二期回购方案的累计数据,两期回购方案的预计回购金额均为2,000万元-4,000万元。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现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二)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5,314股(其中第一期回购股份401,448股,已完成;第二期回购股份353,866股,未完成),占公司总股本68,623,867股的比例为1.1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6.96元/股,最低价为41.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19,032.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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