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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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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88,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01%,购买的最高价为61.15元/股、最低价为43.9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53,018,533.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宗艳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Teo Nee Chuan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俊国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宗艳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Teo Nee Chuan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俊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宗艳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Teo Nee Chuan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俊国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红岩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及《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及规范运行,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宗艳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及《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09:3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华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岳先进

  股票代码:688234

  法定代表人:宗艳民

  董事会秘书:钟文庆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天岳南路99号

  邮政编码:250118

  电话号码:0531-69900616

  传真号码:0531-87126500

  网址:www.sicc.cc

  电子邮箱:dmo@sicc.cc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4年4月26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天岳南路99号天岳先进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华,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华女士: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9月至2001年4月,任三联集团员工;2001年4月至2005年6月,任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6月至2008年1月,任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山东森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天驰君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收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09:3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天岳南路99号

  邮政编码:250118

  联系电话:0531-69900616

  联系人:钟文庆、马晓伟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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