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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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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计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费用446.53万元,较上年同期计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费用1,148.29万元,减少701.76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名册中存在回购专户“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名册列示第三位股东),该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110,405股,持股比例为4.20%,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10,4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0%,最高成交价为1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859,035.7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俞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俞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于2024年04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560.00万元(含本数),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距离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时间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15,810.00万元收购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份并向该公司增资人民币13,175.00万元,认购该公司新增股份2,500万股,增资资金用于补充该公司营运资金,增资款的溢价部分计入该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具体事宜,并签署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了及时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点00分;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十二、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缆科技”)拟以现金15,810.00万元收购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江能源”或“标的公司”)3,000万股股份并向双江能源增资人民币13,175.00万元,认购双江能源新增股份2,500万股。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事项虽经过公司充分的分析、论证,但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排除受其他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本公告中涉及的金额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丰富公司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2024年4月26日,公司与双江能源、江苏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鑫控股”)、朱建立签署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建立关于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关于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万鑫控股持有的双江能源3,000万股股份,收购对价为人民币15,810.00万元,并向双江能源增资人民币13,175.00万元,认购双江能源新增股份2,500万股,增资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收购及增资的每股价格为5.27元。

  上述交易方案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双江能源55.00%的股权,双江能源成为长缆科技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及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双江能源的基本信息如下:

  ■

  双江能源设有1家全资子公司万标检测,主要从事技术服务和产品分析检测服务,截至本公告日,万标检测的基本信息如下: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双江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

  3、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万鑫控股直接持有双江能源79.8213%的股份,为双江能源的控股股东,其基本信息如下:

  ■

  朱建立直接持有双江能源14.3752%的股份,通过控制万鑫控股控制双江能源79.8213%的股份,合计控制双江能源94.1965%的股份,为双江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二)标的公司业务情况及竞争优势

  1、标的公司业务介绍

  双江能源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致力于电力、电网及输变电设备等行业绝缘油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和产品分析检测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变压器绝缘油,包括矿物绝缘油、天然酯绝缘油及合成酯绝缘油等。公司客户为电力电气领域企业,主要客户为国内主要变压器制造商,包括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特变电工(600089.SH)、中天科技(600522.SH)、吴江变压器有限公司等。

  2、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

  (1)产品竞争优势

  双江能源在天然酯绝缘油这一新兴细分领域已形成技术与客户优势,天然酯绝缘油闪点高、燃点高、可自然降解,低碳环保无毒、过载能力强、安全性好,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变压器用环保型绝缘油,近年来,环保高效节能型的天然酯绝缘油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受到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双江能源在天然酯绝缘油领域有多年研发经验,已取得多项专利,且公司的天然酯绝缘油产品已通过UL、FM认证;近年来,公司已完成与多家变压器厂商合作的植物油配型项目,天然酯绝缘油领域项目经验丰富,产品具有竞争优势。

  此外,双江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万标检测,具备CNAS、CMA实验室认证,变压器绝缘油检测领域实力领先,服务具有竞争优势。

  (2)大客户优势和服务优势

  双江能源凭借优秀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成功进入多家国内一线变压器厂商的供应链。双江能源坚持自主创新、跟随政策导向、紧贴市场需求,围绕行业及核心客户需求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及提高技术含量,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3)研发及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积累,双江能源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能够对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的变化进行快速响应,在变压器油领域尤其是天然酯绝缘油这一新兴细分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优势。双江能源及其子公司万标检测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双江能源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证。截至2024年3月31日,双江能源拥有及申请中的专利技术共计97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外观设计1项,具有研发及技术优势。

  (三)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2-228号《审计报告》,双江能源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双江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股权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股份权属相关诉讼、仲裁、被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江能源资产总额为46,833.68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双江能源合法拥有其经营性资产,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江能源负债总额为22,919.43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

  3、资产抵押、质押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江能源不存在资产质押、对外担保的情况,存在资产抵押的情况,具体如下:

  ■

  (五)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双江能源评估,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4]0384号),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双江能源股东权益账面值23,914.25万元,评估值39,582.00万元,评估增值15,667.75万元,增值率65.52%。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各方以前述评估结论为基础,经友好协商确定,转让前标的公司的整体股权作价为39,525.00万元,即5.27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对价总额共28,985.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4月26日,公司与双江能源、万鑫控股、朱建立签署《关于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投资人”或“长缆科技”)

  乙方(以下将乙方1、乙方2合称为乙方):

  乙方1:江苏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2:朱建立

  丙方: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标的公司”或“双江能源”)

  乙方1为本次交易前丙方控股股东,乙方2为本次交易前丙方实际控制人。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

  本次股份转让:指长缆科技通过受让乙方1股份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3,000万股股份。

  本次增资:指长缆科技通过向标的公司增资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2,500万股股份。

  本次交易:指本次股份转让、本次增资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商业安排。

  标的资产:指长缆科技通过股份转让及增资方式合计取得标的公司5,500万股股份。

  1、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甲方受让乙方1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份及向标的公司增资一揽子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55.00%的股份,标的公司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

  1.1 股份转让

  甲方受让乙方1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合计3,000.00万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40.00%的股份。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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