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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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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喜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庆翔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张喜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赵学超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翔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喜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赵学超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翔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喜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赵学超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翔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4年4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临2024-026),公司于2024年1月1日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后稀土分离企业压槽料作为长期资产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披露,因会计政策变更对追溯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故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年初影响调整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利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责令停产通知书》,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因和利公司产能规模较小,经江西省、赣州市工信部门核实,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稀土分离项目,责令和利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并接受社会监督。待整改完成通过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工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再行生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次公告日,和利公司已按要求实施停产。

  和利公司为公司持股50%的控股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为26,019.1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1.25%;按照股权比例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1.13万元,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9%。总体上看,此次和利公司停产,对公司未来收入和利润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未来举措

  下一步,和利公司将按照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工信部门要求实施整改,争取早日通过验收并复产。公司也将推进稀土分离产能整合,加强子企业区域协同管理,通过优化所属分离企业产能结构,合理调配或实施技改等方式,提升公司分离板块整体盈利水平。

  四、其他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停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2024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存货调减30,959.93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增30,959.93万元,对2024年初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影响增加净利润3,932.15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从原材料稀土矿到产成品稀土氧化物,先后需历经4道工序:酸溶、萃取、沉淀、灼烧。槽体料是指采用溶剂萃取法分离提纯稀土时,固定在萃取槽中的稀土元素物料,其作用是维持萃取分离工艺的物料平衡,从而达到连续稳定生产的目的。槽体料需要整体保持各稀土元素相对稳定以维持正常的输入输出,在产能、原料、产品、工艺相对稳定时,存在最小压槽量(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槽体料中必须要维持的最小的稳定不变的稀土物料的量)。

  稀土分离企业槽体料中的最小压槽量是为了维持正常生产运转,不以当期出售为目的。公司将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最小压槽量由存货变更至长期资产核算,可提供更加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过去稀土分离企业行业较分散,产能规模较小,产品价格因素是分离企业实现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产品价格波动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随着稀土行业的深度整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技术更成熟,提高分离企业生产效率效益及产品附加值将成为主要盈利模式和竞争优势。将槽体料相对固定不变部分从存货变更为长期资产核算,在当前行业变化情况下可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固定不变部分的槽体料具有长期资产属性,持有目的是维持正常生产运转,不是为了出售。在当前行业大背景下,通过长期资产核算更符合行业整合后对稀土分离企业长期资产运营效率的管理要求。

  3.稀土萃取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元素交换化学反应过程,随着萃取理论以及技术的不断成熟稳定,当下确定最小压槽量具有可靠依据。

  综上,因行业环境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可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也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

  (二)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将槽体料的稀土物料作为存货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核算。

  本次变更后,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将槽体料的最小压槽量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持有期间不摊销。每年年末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最小压槽量与生产线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在稀土实际冶炼分离萃取过程中槽体压槽量受原料来源结构、原料纯度、工艺参数等各种因素影响,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成立时间较早且进行过多次技改和产能优化,与最小压槽量相关的环境、工艺等因素已无法获取,充槽时的数据无法查证,历史最小压槽量的数量和成本金额无法准确计算。

  考虑到上述原因,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不可追溯调整,所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日期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24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存货调减30,959.93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增30,959.93万元,对2024年初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影响增加净利润3,932.15万元,不会对公司一季度盈亏构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其认为广晟有色管理层编制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晟有色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  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308,007,125.34元,对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 -249,194,802.23元。

  一、本次资产减值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认为存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已掌握的存货资料和测试证据表明,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8,007,125.34元,主要原因:稀土产品市场波动较大,稀土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导致部分存货账面成本高于测算的可变现净值,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308,007,125.34元,对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249,194,802.23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在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6”)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舞弊行为和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7”)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安全环保工作总结及二季度重点工作计划的报告。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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