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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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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额度预计的公告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内保外贷、跨境直贷等;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直租、售后回租、保理、委托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2、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担保预计有效期均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注3: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共同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1、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7453848380

  注册资本:人民币56,507.8903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润滑油、石油添加剂、制动液、防冻液调和、销售;汽车配件、润滑剂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下同

  2、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03RN45

  注册资本:人民币73,507.1009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注:以上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常州锂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787188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兴宝道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6MA94WG662T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长城街199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锂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1MA62WWEG1Q

  注册地址: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川锂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F5A9Q29

  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区天舜大道20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湖北锂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27PX3J8Y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2栋13层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锂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WPF9293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金城路1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金锂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7KK3AH83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业大道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宜春龙蟠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1、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

  注册资本:300,000,000,000.00印尼盾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中爪哇省三宝垄市

  股权结构:

  ■

  锂源(印尼)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

  注册资本:54,164,463美元

  注册地址:新加坡

  锂源(亚太)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3、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4024247L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辽河一街36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龙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4、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C76KPQ4C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蟠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5、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690440328M

  注册资本:人民币43,553.1144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秦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可兰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6、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6MA3UQUNR0R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长城街199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可兰素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7、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1MA6A58EY3F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可兰素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8、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BMG9AY0P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天宇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湖北可兰素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9、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690440336G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精工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19RY51Q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秦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洗涤机械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蓝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1、江苏龙蟠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21K8UB3A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1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蟠氢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至目前,前述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新增额度)为125.8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64.41%。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1.52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78.19%,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93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9.10%。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事项存在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秦建、沈志勇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与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畅能瑞”)、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商贸”)、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威乐佳”)、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聚途”)、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氢能”)和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丰锂”)2023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8,200.00万元。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24年1-3月的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

  注2: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前,2025年初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暂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执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书红

  统一社会代码:91321203576692695W

  成立时间:2011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史庄村

  经营范围:钢材、五金、润滑油、汽车配件、尿素、船舶配件、电动工具、绳、网、带、服装、洗涤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一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025,721.73元,净资产8,339,295.12元,营业收入9,526,077.75元,净利润184,057.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泰州畅能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泰州畅能瑞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珍红

  统一社会代码:913212033019198549

  成立时间:2014年5月9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江平线西侧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润滑油、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工具、服装、鞋帽、纺织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95,967.25元,净资产1,165,355.38元,营业收入4,056,280.27元,净利润17,39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恒安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恒安商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娟

  统一社会代码:913201025850808345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92号6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191,111.50元,净资产2,507,377.39元,营业收入8,018,568.49元,净利润4,335.2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京威乐佳为公司董事秦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南京威乐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爱军

  统一社会代码:91320621MA220E684W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通榆北路299号24幢10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156,835.30元,净资产110,784.68元,营业收入2,091,190.13元,净利润-270,058.8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通聚途为公司董事秦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南通聚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朝云

  统一社会代码:91341500MA2NWMHK84

  成立时间:2017年8月9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6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试验机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7,346,250.76元,净资产54,529,077.82元,营业收入17,858,628.03元,净利润-1,061,172.1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在明天氢能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明天氢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锋

  统一社会代码:91420881MA4F2FB34N

  成立时间:2021年9月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胡集镇丽阳村(放马山)等4户(放马山西路2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47,687,187.16元,净资产203,987,269.41元,营业收入266,588,944.20元,净利润-42,678,037.3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持有湖北丰锂4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沈志勇先生在湖北丰锂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湖北丰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泰州畅能瑞、恒安商贸、南京威乐佳、南通聚途是公司经销商渠道客户,公司每年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书,授权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销售公司相关产品。公司对全体经销商执行统一的价格体系和促销政策,公司对关联经销商与非关联经销商销售价格一致。

  公司持有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57%的股权,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明天氢能94%的股权。因业务需要,明天氢能向公司采购冷却液相关产品,公司向其采购原料和设备,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公司与其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湖北丰锂,其主营业务产品为磷酸铁,常州锂源及其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其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一致协商确定,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存在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采购业务结算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根据业务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全票通过该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作出的决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价格以公开、公平、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和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发生是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对价按公允市场价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蟠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独立性;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审议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金额

  公司(含下属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委托理财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8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下属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含下属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2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8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分别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000万元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

  2、四方监管协议

  ■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

  2、四方监管协议

  ■

  3、五方监管协议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2.8477万份。

  ●  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吕振亚先生、沈志勇先生、张羿先生和秦建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满足行权条件的全部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到期未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的全部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到期未行权,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11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全部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4.2677万份,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全部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万份;

  2、鉴于《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11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9.08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万份。

  3、鉴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的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47.50万份。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472.8477万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2、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止,公司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2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5、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570万份调整为798万份,行权价格由26.56元/股调整为18.85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30万份调整为42万份;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2万份,行权价格为54.8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变更及登记手续。

  6、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66.50万份;鉴于激励对象中胡人杰担任监事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胡人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30万份;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128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条线层面和/或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该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7.56万份。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该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90.36万份。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7、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85元/股调整为18.6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82元/股调整为54.63元/股。

  8、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及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6.75万份;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8名激励对象未达到《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条线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91名激励对象未完全达到《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条线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该等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全部/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7.5423万份。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该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24.2923万份。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14.2677万份,行权价格为18.66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1万份,行权价格为54.63元/股。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公告,办理完毕自主行权手续。

  9、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2、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3、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公司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更新后)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9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间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同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行权期满未行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起止日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2月15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1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14.2677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起止日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1月7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1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拟对以上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2677万份进行注销。

  (2)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的规定,在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拟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19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全部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9.0800万份,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全部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万份。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在《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期间,2023年激励对象中有18名人员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50万份。

  (2)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述激励计划与对应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pkj@lopal.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石俊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羿先生

  财务总监:沈志勇先生

  独立董事:叶新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0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pkj@lopal.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殷心悦

  电话:(025)85803310

  邮箱:lpkj@lopal.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2、议案14、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秦建、沈志勇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秦建、沈志勇、吕振亚、张羿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箱:lpkj@lopal.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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