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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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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058,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于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报表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7月12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鹏信评【2023】第Z【1062】号0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报告结论为:公司作为流体电磁阀、模块化组件及水位传感器等家电配件行业的头部企业,下游客户资质较好且与主要客户合作较为稳定,近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上市后融资渠道有所拓宽,且公司杠杆水平较低 。但需要关注的是,公司产品盈利承压,客户集中度较高,在建、拟建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面临新增产能消化风险及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且公司新业务拓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总体来看,公司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综上,中证鹏元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发行,2023年8月30日上市。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事项。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前述事项。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设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19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

  2023年8月30日,“宏昌转债”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97,996,164.22元(其中: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84,830,042.88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5,912,431.98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80,710,681.05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8,071,068.1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5,469,655.82元,资本公积金为719,586,988.04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80,003,802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945,000股后的股份数79,058,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7,435,28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约31,623,521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6 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注:差异-8.25万元系2023年12月25日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收武汉鑫亚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25万元货款,公司已于2024年1月4日退回。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开设账户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9月,公司及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中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其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4,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未到期,上表未计算利息。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2、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增加实施地点,并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增加实施地点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增加“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建筑面积,“土建工程费”由7,850.00万元调整至12,850.00万元。项目的“设备购置费”由22,412.50万元调整为17,412.50万元。此次变更仅涉及该项目内投资额的调整,并不涉及总投资额的变更。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林南街258号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林南街258号和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同时进行。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进行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进行实施。由于上述实施方式的变更,“办公楼购置费”和“装修工程费”共计2,520万元变更为“土建工程费”2,52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宏昌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5.36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附件2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天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现拟继聘任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相关审计人员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本次聘任2024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根据授信额度,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文件),适用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与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伟迪”)202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50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与兰溪伟迪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934.36万元。

  2、预计公司与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202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20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与起航包装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61.02万元。

  3、预计公司与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欣业)202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与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发生总金额为0.00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兰溪伟迪

  名称: 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35007441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伟平

  注册资本:368万元人民币整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4日

  营业期限:2015-07-14 至 2045-07-13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18-2号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五金配件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973.47万元;净资产366.96万元;营业收入1,957.42万元,净利润15.66万元。

  (二)金华起航

  名称: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M3J9A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航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3日

  营业期限:2021年4月13日至长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666号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尚品);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46.87万元;净资产27.76万元;营业收入687.85万元,净利润20.59万元。

  (三)金华欣业

  公司名称: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MACLYFDE1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时间:2023年6月8日

  营业期限:2023年6月8日至长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金茂大厦13J(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金华欣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鉴于该交易对手方为新设立公司,暂未产生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关系

  兰溪伟迪为公司铁板供应商,其控股股东蓝伟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的远亲。起航包装为公司纸箱供应商,其控股股东傅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妹妹之子。金华欣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按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及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并且公司对采购商品有同质、同价且非独家采购的内控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国信证券对公司审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0,418.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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