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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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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其中董事韩志权、殷海鸣、马仲伟因是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队伍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对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其中董事韩志权、殷海鸣、马仲伟因是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其中董事韩志权、殷海鸣、马仲伟因是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权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④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⑾授权董事会为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委任会计师、律师、收款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⑿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董事会认为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⒀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及《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第十五项、第十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5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公司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客观的清查和评估,并相应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

  1、影响公司报告期损益的减值

  ■

  2、不影响公司报告期损益的减值

  ■

  注:综上,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91,128.62万元,只影响母公司及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其他减值对合并报表的影响为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82,452.8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款项

  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如下: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本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如下:

  ■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商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中,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四、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商誉减值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的业务由于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中标项目金额有所下降。同时,受行业政策变化影响,项目延期情况增加,导致成本增长。另外,地产行业低迷,业主推动不积极,项目结算及回款推迟等原因综合导致公司业绩有所下滑。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增强对中科鼎实的业务及管理上的支持,但预计未来2-3年内宏观经济形势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持续影响。基于上述事实,本着谨慎原则,在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基础上,最终做出对公司并购中科鼎实股权时形成的归属中科鼎实的商誉93,299.43万元计提减值,报告期减值金额为15,694.54万元。

  2、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减值

  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与贺兰县水务局签订了《贺兰县现代化建设工作(投建管服一体化)ppp项目合同》,2023年6月因政策调整水权交易处于暂停状态,经评估后续获取投资收益回报的可能性较低,根据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3,129.97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10,868.89万元。

  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中标的某市中心城区道路路侧带状绿地建设项目(PPP),因受资金、国际国内不确定性因素等因素影响,项目处于停滞状态。现场因无人养护,工程未达业主预期。报告期对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减值21,633.25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年末对母公司持有中科鼎实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母公司所持有中科鼎实的77.72%股权报告期需计提81,128.62万元减值;年末对母公司持有京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100%股权计提减值10,000万元。

  以上减值准备计入2023年度京蓝母公司报表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对个别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影响个别报表净利润。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公司持有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1.23亿投资,持有合伙企业份额50.91%,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导致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变动-9,449.86万元。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82,452.89万元,减少2023年度股东所有者权益82,452.89万元。

  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9,449.86万元,减少2023年度股东所有者权益9,449.86万元。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字[2023]111019 号),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高度重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相关事项。目前,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111031号)。监事会针对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 年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在 2023 年度消除。我们对董事会所作出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潘桂岗、独立董事肖慧琳、非独立董事韩志权,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潘桂岗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工作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各次会议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3年8月3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3年11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积极推进年报审计有关工作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审核,并就公司年度审计有关事项、计划安排与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公司安排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年审会计师与部分管理层人员的见面沟通会,听取年审会计师、管理层对年度审计和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同时,在审计工作完成后,谨慎审阅相关财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勤勉尽责完成定期报告相关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就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判断,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经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105万元,与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加强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配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开展,听取会计师审计工作总结等汇报,保障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五)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并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保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有效。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 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2024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秉承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原则,恪尽职守、尽心履职,切实做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4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该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6月12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111023号。)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27,256,046.44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55,826,512.07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940,820.90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综上,公司股票交易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6条及9.3.7条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6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111031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事会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京蓝科技及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账号共计 58个(不包括近期销户的1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母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已解封,子公司中科鼎实包括基本户在内的部分账户尚未解封,公司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号数量占总数的比例为 18.97%;截至目前,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4032151.3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476673473.9元)的0.85%。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综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相关规定,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依据如上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核准,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5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司法重整经营方案,公司在优化存量土地修复业务同时,积极拓展含锌铟固危废的资源化利用、ITO靶材制造等增量业务,因锌、铅、铟等有色金属的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以上项目的运营带来一定风险;为此,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规避相关原材料及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品种,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一一ITO靶材制造、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等业务相关的原材料、产品和外汇等,包括锌、铅、铟、锡等金属为基础资产的期货、现货远期合约、期权或与之相关的组合交易品种。

  3.交易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1.5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特别风险提示: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决策及市场风险、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审慎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司法重整经营方案,公司在优化存量土地修复业务同时,积极拓展含锌铟固危废的资源化利用、ITO靶材制造等增量业务,因此:

  1.公司已设立京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致力于ITO靶材生产业务。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以铟、锡等金属为主要原材料,生产ITO靶材。

  2.公司已通过参与破产重整,获得了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胜资源”)控股权,后面将利用公司和团队的专业经验,对业胜资源的火法、湿法、提铟等各条生产线逐步实施技术升级与复产工作,以含锌铟固危废为主要原料,生产次氧化锌粉、锌锭、铟锭、粗铅等资源化利用产品。

  因锌、铅、铟等有色金属的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以上项目的运营带来一定风险;为此,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规避相关原材料及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交易品种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品种,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一一ITO靶材制造、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等业务相关的原材料、产品和外汇等,包括锌、铅、铟、锡等金属为基础资产的期货、现货远期合约、期权或与之相关的组合交易品种。具体交易活动可能包括: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

  (1)对原材料如含锌铟固危废、铟、锡等物料的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2)对产成品如锌、铟、铅等物料的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

  (3)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上述原材料的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上述产成品的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

  (1)对预期的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的ITO靶材业务所需的铟、锡等关键金属的采购数量,进行多头套期保值;

  (2)对预期的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的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的锌、铟、铅等产成品的生产数量,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5.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6.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7.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套期保值交易。

  (三)交易额度与期限

  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1.5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在授权有效期内,公司预计交易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的期限,为该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而允许进行交易的各种期限。

  根据公司相关业务的预期采购数量、生产数量和库存数量,并结合公司的净资产、现金余额等进行分析,上述期货和衍生品在规模及期限上,与公司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

  (四)交易场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具有期货、现货远期合约、期权及其衍生品交易资格的境内专业机构。

  (五)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的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已制定《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应当持续增强操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管控。

  3、公司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益于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决策及市场风险:受到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基础商品行业发展、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且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交易决策和市场风险。

  2.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衍生品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3.流动性风险:如远期合约选择不合理,交易不活跃,可能导致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以及无法按市价进行开仓或平仓,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法律及信用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衍生品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

  5.操作风险:相关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交易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的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业务部门应立即报告公司管理层。若发生临时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应及时提交分析意见,由公司管理层做出决策,规避保证金不足产生的强平风险。

  2.公司对持有头寸设置了风险预警线,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合约,并严格进行监控、反馈,及时调整交易计划或追加保证金。公司对交易对象进行跟踪了解,确保合同有效执行。

  3.公司审计部应协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交易进行检查,监督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4.应选择境内具有合法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交易,配置可靠的交易设备,提供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签订合同需履行公司审批流程。交易人员和管理人员密切跟踪各个品种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研判及规避风险。

  5.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交易人员的专业素养。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公司定期对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规定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4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896,535,361.2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4,896,535,361.29元,实收股本为2,856,976,22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2020-2022年,受到国际国内不确定性因素等影响公司经营规模有所收缩,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另外,受到部分客户回款不及时以及公司融资难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公司以往历史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负债及利息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进而形成大量财务费用;同时,公司计提了大量的商誉减值,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2020-2022年业绩亏损。

  2023年,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通过重整程序化解了公司债务,本报告期产生的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公司本报告期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形成破产重整收益。综合上所述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盈利,使未弥补亏损金额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三、应对措施

  1、2024年公司将加强成本管控和财务管理,通过精细化、集约化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收支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调度,加强审批控制,规范资金使用,提升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效率,综合各项业务的收入、利润水平,努力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利润空间。

  2、充分发挥公司在土壤修复、盐碱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土地整理等领域的全面综合优势,大力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存量业务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3、着力落实公司协同发展战略和并购整合战略,挖掘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行业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资源,并购优质标的和稀缺资质,通过技术、管理和资金赋能,进行规范化行业整合,提高公司增量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4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96,535,361.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22,051,759.45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亏损,结合公司司法重整后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三)分配条件: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不存在本章程规定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四)分配周期: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4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近日通过银行查询确认,获悉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被冻结的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本次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具体如下:

  ■

  京蓝科技及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账号共计 58个(不包括近期销户的1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母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已解封,子公司中科鼎实包括基本户在内的部分账户尚未解封,公司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号数量占总数的比例为 18.97%;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4032151.3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476673473.9元)的0.85%。公司流动性已得到明显改善。

  二、本次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后,银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有利于公司资金运转,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4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

  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17年9月非公开募集资金有关的募投项目已于2019年度结项,且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此后年度公司将无需披露该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参见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仅对2016年10月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予以披露。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乌力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4号)核准(注: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曾用名,上市公司已于2016年7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921,400股新股,发行价16.54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70,0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999,9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4,999,956.00元。截至2016年10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6日出具的XYZH/2016TJA1047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8月31日披露《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智能高效农业节水项目已结项,至此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42.9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7,498.98万元,累计收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61.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67.8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67,128.5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2017年9月27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都支行账户(以下简称“丽都支行账户”)由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开立,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京蓝科技全资子公司)控制京蓝沐禾。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6日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京蓝科技破产重整中,京蓝生态100%股权经公开拍卖后归买受人所有,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因此京蓝沐禾及丽都支行账户于2023年12月26日不再属于公司合并范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94.05万元,并于2017年1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至2018年1月18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2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000万元来自公司收购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所募集的资金,20,000万元中有8,000万元来自用于京蓝智慧生态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了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云平台项目结项后产生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照股东大会的批准将上述8,000万募集资金由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2月25日,公司已将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收购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高效节水配套新材料研发与中试生产项目、年产600台大型智能喷灌机生产项目、京蓝智慧生态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总额9,650.1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23年8月31日披露《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智能高效农业节水灌溉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96.61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结余资金低于500万元,豁免履行董事会等审议程序,不需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2023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因诉讼事项,募集资金账户均已被冻结;

  其它说明:鉴于公司 2016 年 10月非公开募集资金有关的募投项目已于 2023年度结项,此后年度公司将无需披露该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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