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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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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

  2023年,全球钢铁市场低迷,钢铁行业运行环境严峻,行业水平持续走低,总体呈现“供给弹性大,需求恢复慢”的发展形势,钢材出口增长和国内制造业用钢需求上升成为支撑钢产量增长的主要动力,建筑业用钢需求收缩成为消费量减少的主要因素,进口矿价同比虽然有所下降,囿于美元升值的影响,钢企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行业整体利润同比下降,效益指标均处于近年来较低水平。

  在“双碳”目标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共同影响下,我国钢铁行业正经历深刻的供需结构调整。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攻坚阶段,同时也是2035远景目标积淀蓄势的关键时期,钢铁行业供给端预期变化不大,需求端有望温和复苏,“板强长弱”格局或将延续,同时在“双碳”的大背景下,国内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绿色化、产品高端化、流程智慧化”等一系列挑战与机遇,国内钢铁行业也将迎来三个时期共存的局面,即“供给平台期、需求调整期、盈利分化期”。面对这些挑战,钢铁行业将面临着必要的调整和应对措施,企业需要更加注重提高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加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寻求新的增长点,应在规模基础上聚焦做强,深耕业务基本盘,以技术创新夯实产品核心竞争力,加速向高端化、绿色化、高效化、智能化转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钢铁冶炼、压延加工、发电、煤化工、特钢棒材、铁路、进出口贸易、科研、产品销售等,引入世界先进装备技术对钢铁主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了精品钢材基地,形成了60多个品种、7500多个规格的产品系列,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汽车表面板、家电板、石油管线钢、集装箱板、船板等主导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和金属制品等领域,并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采购模式包括国内采购和国外采购,国内物资采购模式为协同采购、统一招标(公开、邀请)、询比、竞价、谈判等方式进行。国外物资采购通过长协采购、直接采购、公开和邀请招标、询比价、竞谈、磋商采购等模式进行,主要由本钢国贸公司代理。

  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主要以期货销售为主,销售渠道以直供、流通及工程为主,按月提前组织合同订单,按合同订单组织生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渠道,不同行业特点,推行期货后结算、一厂一策、指数定价等多种价格政策销售方式;外销则是由本钢国贸公司代理公司的出口业务,并由公司支付代理费用。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聚焦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全面落实鞍钢集团"7531"战略目标和本钢集团"1357"工作指导方针,历经了改革的深化、市场的淬炼,深入推进精益管理、极致效率提升、对标降本、核心品牌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凝聚了全体干部员工"引领新本钢、支撑新鞍钢"的强大能量。建立以全面预算和计划值管理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以销售为龙头,以财务为核心、以对标为抓手、以强力推进汽车板“一贯制”管理为统领的经营管控模型。坚定战略定力,强化"销研产"联动,大力推动全流程质量“一贯制”管理,以用户为中心、满足用户需求,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建设,打造汽车钢品牌竞争力,增强企业核心功能。牢固树立"向改革要效益,靠改革促振兴"的责任意识,坚持创新驱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提高新质生产力。坚持"人才兴企"战略,以精益管理为抓手,加大选人、育人力度,推进组织绩效“四三转换”模式,深化人才赋能企业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转型之路,推进产业数字化,集聚转型动力,加快打造"以汽车板为引领极具国际竞争力的精品板材基地和国内一流优特钢基地"步伐,取得来之不易的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5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钢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与本溪钢铁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目前公司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副总经理刘岩松先生的父亲刘刚先生于2023年7月20至8月9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刚先生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刘刚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刘岩松先生和其父刘刚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已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张肃珣、袁知柱、钟田丽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李岩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黄作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肃珣女士、袁知柱先生、钟田丽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东晖先生、唐耀武先生、金戈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2023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2024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兑现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简历:

  黄作为,男,出生于1970年,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总经理;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以上聘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5月1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中心9楼)

  联 系 人:陈立文、贾晶乔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学柱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披露于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三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公司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2023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监事卢学柱先生、卢伟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投资计划概述

  为强化投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2024年计划安排投资19.45亿元。

  二、投资主体

  本投资计划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2024年投资计划主要内容

  1.板材炼钢厂1号铸机改造。板材炼钢厂1#铸机于1998年投产,设计产能175万吨/年,2002年增加13段后实际产能增加到195万吨/年,至今已连续运行24年,设备劣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制约了铸机产能的进一步释放,因此急需进行系统改造,以实现铸机各项指标的统筹提升。该项目实施后,1#铸机产能由195万吨/年提升至230万吨/年,实现对热轧1700线和2300线的原料保供。项目总投资20,319万元,该项目结合2024年板材公司7#高炉年修实施,绝对工期55天。

  2.板材冷轧总厂高强钢热镀锌涂层机组。该项目实施后,汽车板高强钢产能31.5万吨/年;AlSi产品产能10万吨/年;拳头产品主要为590MPa以上级别高强钢和铝硅镀层的热冲压成形产品,大大提高了本钢在汽车钢市场的竞争力。项目总投资76,000万元,2024年安排年度投资8,000万元。

  3.板材热连轧厂2300线提质增效改造(二期)。该项目总投资14,960万元,将于2024、2025年利用年修实施。主要是对L1自动化系统及介质系统升级改造,同时炉区传动系统改造,轧机精度恢复及其它配套改造。该项目实施后可以稳定生产铁素体马氏体双相钢DP600等先进高强产品,其具备低屈强比、高加工硬化指数、无屈服延伸等优良性能,可广泛应用于汽车结构件。

  4.板材炼钢厂精炼区域除尘改造。根据辽宁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及集团公司降低炼铁成本的迫切需求,实现板材厂区铁前原料的“超低排放、均质化、直供化、智能化、管理优化”目标。项目总投资8,187万元,预计2024年11底完工。

  5.推进前期工作项目。围绕钢铁工序填平补齐和提质增效,同时为满足国家对钢铁工业新环保标准的要求,2024年拟安排板材冷轧总厂新建常化酸洗机组等逆周期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前期考察、制定方案、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为项目落地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以上2024年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因此项目本身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手段;方案论证采取深入调研,紧跟市场,并注重收益;审批程序上,严格按制度、流程、权限进行。

  五、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投资框架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42,574,163.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0,559,670.73元,本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463,133,834.65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463,133,834.65元,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5,296,125.70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023年度,公司共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0,043,277.55元,其中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21,147,660.04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1,104,382.49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公司按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189,406.46元,转回或转销31,443,538.02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23年度,公司按照长期资产计提减值的会计政策,本期共计提资产减值19,593,534.81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3年度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5,296,125.70元,合计影响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296,125.70元。公司对上述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顺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羊意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健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35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3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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