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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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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6.91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66.91万元。现将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6.91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应收款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2023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8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52万元。

  2、存货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于期末对存货进行了清查,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9万元。

  3、固定资产的减值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闲置设备依据市场价判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8.39万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解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24年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2,309,387.2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22,309,387.20元。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1、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宏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表决。

  9.2、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孟学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表决。

  9.3、审议通过《董事肖海兰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表决。

  9.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伟坤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廖俊雄先生回避表决。

  9.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贤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贤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苏镜权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苏镜权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 6、7、8、9、11、12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7日,9:30-18: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传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zhendai@newgl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绚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2,309,387.2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22,309,387.20元。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审议了《监事会主席黄绚绚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绚绚回避表决。

  7.2、审议了《监事吴桓桓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吴桓桓回避表决。

  7.3、审议了《职工代表监事陈建华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陈建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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