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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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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

  2、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

  3、现金流量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注1 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注2 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注3 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3、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5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26.6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36名激励对象授予198.00万份股票期权,以13.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20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到行权期。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73元/股。

  2、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3、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6)

  4、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日、2024年01月0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5、公司于2024年01月11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29.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10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2,228,4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6、公司在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2日期间,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7%,最高成交价29.40元/股,最低成交价29.04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11,104,5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化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秀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化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秀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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