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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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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12日,公司与广东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五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12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13日,公司与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募集项目,将剩余募投资金投入到“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本报告附件2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惠东县梁化镇100兆瓦(一期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惠东项目”)是公司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中所包含的子项目之一,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惠东县智炬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智炬源公司”),惠东项目EPC总包方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华跃公司”),公司穿透持股60%。

  2023年3月21日,智炬源公司由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账户:3602015029202206087)向一般户汇入2,035.50万元,等额替换前期智炬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支付的用于惠东项目的款项。2024年4月8日、4月10日,智矩源公司分别将2,035.50万元及利息73.88万元归还至智矩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账户:3602015029202206087)。

  自2023年3月21日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矩源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账户:3602015029202206087)向华跃公司累计支付惠东项目工程款等合计8,551万元。经核查了解,智矩源公司累计已付款项超出了按实际施工进度应付款项4,248.47万元,2024年2月27日、2月28日、4月10日,华跃公司分别将4,248.47万元及利息137.19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账户:3602015029202206087)。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深刻反省,并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转回募集资金

  公司加算银行贷款利息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资金以及利息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2、加强制度规范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结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市场案例和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发布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要求》,重申募集资金使用的严肃性,针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管理及投后管理提出更细致的要求。

  3、持续加强培训学习

  公司管理层结合保荐机构关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相关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学习,时刻牢记合规要求,从思想及具体流程上筑好合规防线;进一步加强对募投项目的投后管理,对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跟踪等关键岗位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跟踪核查力度,严格杜绝此类情形再次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变更前“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项目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03,417.77万元,截至变更日实际已使用2,890.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0,527.65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2,251.25万元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本期实际投入已扣除本期发生的超出工程进度支付及募集资金替换合计6,283.9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变更前“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项目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03,417.77万元,截至变更日实际已使用2,890.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0,527.65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2,251.25万元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本期实际投入已扣除本期发生的超出工程进度支付及募集资金替换合计6,283.9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希娟女士、张德仁先生、彭说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公司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关联董事郑晓军、李永喜、芮冬阳、曹承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际)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等。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

  为解决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4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需要担保事宜,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互相提供担保。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知识产权等。如担保协议签订后的有效期超过上述担保有效期,但贷款未到期,则担保有效期顺延至贷款到期或担保合同到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及担保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

  董事李永喜、郑晓军、芮冬阳、姜新宇、吴文忠、曹承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的确认及2024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张德仁先生、独立董事邵希娟女士、独立董事彭说龙先生均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同行业报酬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为完善和健全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十九、《关于制定〈反腐败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的腐败风险,打击腐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反腐败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反腐败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择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认可的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合计1,216,215股股份。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中议案8、议案13为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上述各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5.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20-83909222,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智光综合能源产业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0760

  4.会议联系人:熊坦、邱保华

  联系电话:020-83909293、020-83909300

  联系邮箱:qiubh@gzzg.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等)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4年月    日

  附件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15日15:00 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69智光电气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2024年5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5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铠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了《关于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

  回避表决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公司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对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铠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银行信用记录良好,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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