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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8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仕林先生、童盼女士、肖慧琳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房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公司聘请天健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要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上述提供融资额度事项。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融资额度事项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签署相关的融资额度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参考了公司近几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实的经营能力,分析预测了公司涉及行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政策、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于公司所属行业的影响,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897,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44,884.6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1,779,538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677,23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3年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33,670,746.09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3,670,746.09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已经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受托管理、出售资产等业务领域发生持续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33,253,851.39元,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2,000,000.00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20万元/年。

  2)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津贴为1000元/月,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金额1,672,792.13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公司通过对欠费形成过程和欠费数据进行核查,针对非连续欠费,非年度全额欠费等情况,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上述款项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已经审计机构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16.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0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0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英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肖慧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童盼女士(主任委员)、胡仕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为:杨建勋先生、魏澄先生、胡仕林先生,杨建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4、5、6、9、10、11、12、13、15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议案9、14.01、14.02、14.03、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5月2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

  联系人:付英

  联系电话:010-67739998-7171

  联系传真:010-67716606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0”,投票简称为“金房投票”。

  2.议案设置与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3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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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房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健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要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上述提供融资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参考了公司近几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实的经营能力,分析预测了公司涉及行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政策、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于公司所属行业的影响,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本次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33,670,746.09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3,670,746.09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已经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受托管理、出售资产等业务领域发生持续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33,253,851.39元,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2,00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20万元/年。

  2)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津贴为1000元/月,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金额1,672,792.13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公司通过对欠费形成过程和欠费数据进行核查,针对非连续欠费,非年度全额欠费等情况,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上述款项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已经审计机构审计。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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