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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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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我国新一代尖端装备的核心供应商,也是国内首个将超材料技术形成产品并大规模应用于尖端装备领域的高新科技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一代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超材料业务板块主要是新一代超材料技术在尖端装备领域的应用,覆盖多个装备体系,几十个关键部位,按照使用场景可分为航空结构产品与海洋结构产品,按照业务性质可分为超材料研制业务和超材料批产业务,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凭借在电磁调制、综合射频传感、功能结构一体化等性能方面的特殊优势,公司超材料产品在核心尖端装备中的渗透率逐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个型号的尖端装备阶段性研制任务,并大规模批产交付。由于公司超材料产品优势凸显,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超材料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超材料批产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5.94%。公司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组织产能扩充和生产交付计划。自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一期投产以来,公司不断强化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建立从原材料、零件到产品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系统,持续发扬“能吃苦、能打仗、能坚持”的三能作风,保障产品按时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共同成立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汽车紧缩场联合创新实验室,开展汽车整车天线OTA性能测试技术研究与标准验证试验,联合开展汽车整车天线OTA性能测试的对外检测委托业务,将超材料技术能力平台中的先进检验检测能力应用到汽车行业中。公司原汽车零部件业务已于报告期内剥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172号),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由光启超材料成立并自主申报的“广东省超材料目标特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认定为“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若鹏先生控制的企业光启科学有限公司签署带先决条件的《总采购协议》,本协议属于框架性质的日常采购协议,三年合计总金额不超过2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3、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龙生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63,709.61万元转让给俞龙生、俞旻贝。报告期内,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3,709.61万元已全部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051)。

  4、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向顺德光启增资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其中50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39,5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天津检验中心”)在中汽中心天津检验中心总部签署《汽车天线OTA性能紧缩场测试研究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成立的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汽车紧缩场联合创新实验室揭牌仪式同日举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成立汽车紧缩场联合创新实验室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5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相关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的预计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各子公司的获配担保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被担保的5家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工商信息及最近年度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事项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间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故未要求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00%。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8万元/年。

  2、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的管理职务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税前18万元/年,其津贴每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3、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1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3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89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25元/股。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23.25元/份调整为23.115元/份;鉴于激励对象提交放弃行权相关《激励对象声明函》,自愿无条件放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由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导致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无法行权、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50名激励对象因其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136,860.00份。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情况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1)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214,200.00份予以注销;(2)因1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近2次半年考核有1次为B/C,在第三个行权期按0.8/0的个人系数行权;同意公司对其已授予、但第三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67,524.00 份予以注销;(3)因激励对象金曦先生为公司现任监事,同意公司对其已授予、但第三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67,320.00份予以注销;(4)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同意公司将第三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24,698.00份予以注销。上述四项合计共注销473,742.00份。

  (二)注销结果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0人调整为58人,股票期权数量由1,843,140.00份调整为1,369,398.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1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近2次半年考核有1次为B/C、激励对象金曦先生为公司现任监事、公司2023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3,742.00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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