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031.0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9,082,220.60元,公司独立董事也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40号《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公司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637号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联合水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联合水务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联合水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注1: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研报告2023年度预计实现效益6,519,833.33元,本年度未达效益主要因为项目于2023年9月完工后政府正在根据调价程序推进成本调价的各项工作,水价调整尚未完成。后期调价完成后,预计本项目的效益即可达到预期。

  注2: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收入估算的给水收费单价是根据《项目申请报告》中的给水收费单价0.6元/m3确定,因为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主要为第二水厂进行输水管网建设,不属于独立核算项目。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1.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在融资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高效推进,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融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的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团队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良好的诚信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公司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遵义路100号虹桥南丰城B座16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9、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受托代理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当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5点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21-62370178

  3、联系邮箱:IR@united-wat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483,090.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85%。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可分配净利润35%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64,455,558.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313,627.5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41,887,307.38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9,802,381.4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483,090.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85%。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担保人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32,000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6,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4,8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0,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63.0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已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453.4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下属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024.6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32,00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6,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4,8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0,4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业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办理具体融资担保业务时,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商谈情况,提请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按公司类型、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进行区分,进一步明确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一)为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

  授权有效期内,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上述担保额度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上海鸿影衡源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三门峡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4、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5、宁夏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6、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7、稷山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8、宿迁耿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9、上海博瑞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10、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本次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且公司能及时监控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6,141.0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0.49%。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116.4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5.27%;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024.6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5.2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为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增设执行总裁1人,取消常务副总裁,并将财务负责人变更为首席财务官。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存在增减及名称变更情况,公司同步对上述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基本治理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5-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基本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