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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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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资质及丰富经验,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1月9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26,577股。2024年1月10日,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9,229,619股变更为138,603,04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9,229,619元变更为138,603,042元。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3月22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2,821 股。2024年3月25日,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8,603,042股变更为137,630,22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8,603,042元变更为137,630,221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3项制度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386.4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注:损失以“-”号填列。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3年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回款情况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900.2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合计1,486.2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86.44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2,386.4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水晶湾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金博股份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金博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金博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金博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刘洪波先生、曾蔚女士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内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年经营管理团队工作考核目标的议案》

  内容: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经营管理团队工作考核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含前期融资额在内融资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照市场同等条件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博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公司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5,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廖寄乔先生、廖雨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因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及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20.0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第1-4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水晶湾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达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职,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资质及丰富经验,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含前期融资额在内融资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照市场同等条件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一致同意报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使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及批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4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8,727,924.53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72,075.4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7150号《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4月28日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6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9,990.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0.10万元,可转债债券数量为5,999,0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9,901,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5,662,685.2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238,314.76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586号《验资报告》。

  (三)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2,000,000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已于2022年3月24日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根据最终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实际向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罗京友、孙素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共11个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944,907.29元。截至2022年7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11个特定对象增资额,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账户。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批准金额。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使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及批文、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4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8,727,924.53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72,075.4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7150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4月2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6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9,990.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0.10万元,可转债债券数量为5,999,0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9,901,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5,662,685.2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238,314.76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586号《验资报告》。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3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944,907.29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641,883,787.7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27,518,708.34元,本年度使用14,365,079.4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505,564,346.8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91,557,922.59元,本年度使用14,006,424.26元。

  期末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1,721,377.7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1,583,294,719.89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73,851,151.9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杉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研究院”)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账户(54980181000036161)为募集专用户(54980188000116983)下购买定期存款专门设立的子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9,963,838.0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7281号《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98,240,705.24元,并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7718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4,046,080.63元,并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7681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了《海通证券关于金博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置换金额84,010,726.78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5日出具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置换金额25,093,862.85元。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海通证券关于金博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置换金额132,923,634.61元。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使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51,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0年5月20日和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00万元。公司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2020年8月11日和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77.6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

  为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进一步推进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项目的进度,公司拟计划将剩余超募资金12,985,275.47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的金额为324,092,349.86元,用于“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的金额为12,985,275.47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234.4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的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投资。(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的金额为147,974,455.11 元。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金博股份为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金博研究院”共同实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并对应增加益阳市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金博研究院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金博研究院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金博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博股份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博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博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

  ■

  ■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3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944,907.29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4,046,080.63元,并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7681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高纯大尺寸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高纯大尺寸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高纯大尺寸项目厂房部分已完成建设并投产,整体投入比例达74.82%。为有效利用闲置屋顶资源,提升经济效益,高纯大尺寸项目厂房屋顶设计为分布式光伏屋顶,目前已启动建设,预计2024年12月能达到可使用状态。经审慎考虑,公司对高纯大尺寸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证  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与关联公司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硅科技”)、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高新”)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计交易金额为1.5亿元。关联董事廖寄乔先生、廖雨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2: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金硅科技

  ■

  2、金力高新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硅科技、金力高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廖寄乔先生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廖雨舟先生为金硅科技、金力高新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工服务、销售产品、出租厂房以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代工服务、销售产品,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分别听取《金博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9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7-6202107

  联系人:彭玉娴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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