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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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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公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金额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日均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满足公司正常营运的前提下,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均为短期投资,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5、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

  2、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做好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自有闲置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对短期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进行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额度为279,000.00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249,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8%,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3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单位:万元

  ■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醴陵兆阳环保有限公司、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的其中一位股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无法提供反担保,且其余股东均已提供反担保。公司对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盈峰智能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14,574.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之一(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邱涛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454.55万元,总负债为51,058.8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5,658.83万元),净资产4,395.7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96.66万元,利润总额-3,070.45万元,净利润-3,070.45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B-

  2、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0,920.54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法定代表人:李首元

  经营范围: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4,813.84万元,总负债为109,106.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6,716.11万元),净资产35,707.6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2,144.32万元,利润总额448.67万元,净利润436.77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

  3、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2日

  注册资本:11,18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王贵明

  经营范围:永磁电机、新能源电机及其配套设备、防爆电机、工业自动化电机、减速机、风冷设备、水处理环保设备、机电一体化控制系统设备、机械设备、电气化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397.97万元,总负债为11,260.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835.99万元),净资产1,137.1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092.94万元,利润总额-1,273.92万元,净利润-1,273.92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

  4、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黄辉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1,555.06万元,总负债为123,810.1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23,630.04万元),净资产-2,255.1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925.46万元,利润总额-8,874.76万元,净利润-8,874.76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

  5、被担保人名称:醴陵兆阳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6日

  注册资本:17,92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醴陵市茶山镇转步口村潭湾组

  法定代表人:韩玮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污水处理及及其再生利用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6,367.84万元,总负债为46,820.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6,820.40万元),净资产19,547.4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205.76万元,利润总额-408.44万元,净利润-463.57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

  6、被担保人名称: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邹淑峰

  经营范围: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96.95万元,总负债为4,125.1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125.13万元),净资产1,571.8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2.57万元,利润总额-109.97万元,净利润-109.97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B

  7、被担保人:长沙中标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8号

  法定代表人:吴小云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生产专用车辆、建筑垃圾处置设备、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改装汽车制造;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转让;垃圾车生产、加工;环境卫生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668.48万元,总负债为17,288.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7,288.30万元),净资产-5,619.8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518.07万元,利润总额-879.64万元,净利润-879.64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

  8、被担保人: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日

  注册资本:1366.2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新城社区岔那公租房经投集团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周凯波

  经营范围:其他污染治理;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分类处理;昆虫养殖及养殖技术推广服务;垃圾车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79.94万元,总负债为4,639.3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639.37万元),净资产1,240.5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4.24万元,利润总额-35.26万元,净利润-35.26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B

  9、被担保人:湖北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仙桃市干河街道郑仁口村四组幺河路3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72.28万元,总负债为1,174.4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74.47万元),净资产997.8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19万元,净利润-2.19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279,000.00万元(不含为客户提供的5.00亿元买方信贷担保额度以及对资产池使用单位提供的20亿元担保额度),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2024年的计划融资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融资所需,有利于上述公司的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均良好,公司为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次担保均以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股东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18,204.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360,00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65%。经股东会授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买方授信担保额度为105,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8,266.0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5%。经股东会授权为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00,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73%。

  本次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9,000.00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0.00万元,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237,054.00万元,总计766,05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买方信贷模式购买产品或偿还未到期的买方信贷余额(买方信贷模式指客户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产品,卖方为买方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销售模式)。上年度实际向买方提供担保总额为19,945.11万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公司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担保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金融机构、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差额补足协议。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决定为某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

  3、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个存续业务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股东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18,204.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360,00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65%。经股东会授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买方授信担保额度为105,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8,266.0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5%。经股东会授权为资产池业务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00,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73%。

  本次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9,000.00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0.00万元,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237,054.00万元,总计766,05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3%。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九、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继续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年度实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为124,298,462.36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继续授权开展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保理方式

  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上述机构基于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向公司提供与应收账款期限匹配的金融服务。

  3、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5、保理费率

  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按照同业拆借利率适当浮动,具体费率由双方根据市场费率水平及实际业务情况协商确定。

  二、保理业务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含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工程款项、销售设备或服务等应收账款,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三、保理业务协议签订

  本次额度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使用,新签订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应收账款保理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额度。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保理融资事项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业务,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具体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法务风控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4年拟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拆借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盈峰集团的资金拆借余额为0.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盈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苏斌先生、邝广雄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上述交易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408308358

  注册资本:44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二十四楼之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何剑锋先生持有盈峰集团88.09%股权,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5.056%股权,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5.056%股权,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盈峰集团1.798%股权。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等(生产制造类项目由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盈峰集团资产总额5,742,011.54万元,负债总额3,784,890.84万元,净资产1,957,120.7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3,792.30万元,净利润39,896.02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31%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02%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盈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盈峰集团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4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日均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申请资金拆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4年度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中短期拆借资金。

  2、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3、乙方可以由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履行本协议,但须与甲方签订具体的资金拆借合同。

  具体资金拆借合同须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4、借款利息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派送计息单,按月结算资金利息。

  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资金拆借款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实际借款金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须就超出部分在甲、乙双方分别履行审批程序。

  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乙方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及审批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

  公司与盈峰集团本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其它安排。

  八、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与盈峰集团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约为20,033.57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属于正常业务范围,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董事会议案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要求在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充分发挥供应链价值,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产池(含额度共享)专项授信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于不同金融机构具体名称会有不同之处,一般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凭证、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房产、土地、交通工具、商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业务模式

  资产池将公司资产与短期融资业务融于一体,消除了不同种类、不同币种、不同余期的资产之间的差异和错配问题。公司可将持有的金融机构认可的资产随时入池质押,自动分类生成资产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各类银行融资业务。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包括云信、保理等)、票据池融资、国内外贸易融资(基于信用证L/C,托收D/P或D/A或赊销O/A等结算方式下的融资业务),具体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票据质押融资、保函、 云信、 保理、买方押汇、信用证、福费廷等业务品种。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4、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其中浙商银行佛山分行的资产池额度中包括应收账款保理和保兑额度。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即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含对资产池内企业授信额度共享业务,各金融机构的具体表述不尽相同,是指协议金融机构通过对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允许在共享额度总额内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调剂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信用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

  二、资产池业务实施目的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同时,充分利用尚未到期的金融资产作为抵质押进行融资,盘活金融资产资源,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效益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到期回款的入账账户。如为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与应付票据或其它资产池输出产品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如为信用担保方式,则不受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如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其它信贷产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物的到期,若质押物到期不能正常回款,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会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质押物回款情况和安排公司新质押物入池,保证入池质押物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资产池入池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4月26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如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12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618.96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8.31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7,618.9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SZ”。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8.3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鉴于“盈峰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仍有较长时间,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十二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简称“薪酬方案”)。

  一、方案使用对象

  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薪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3)不在公司担任管理等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监事并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36 个月(在保险期限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注:具体内容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程序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第十届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苏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苏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苏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苏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有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有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朱有毅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补选前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

  朱有毅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2023年8月至今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历任啊里巴巴集团人力资源资深总监;2001年7月至2020年7月历任美的集团市场运营、战略投资等总监职位。

  朱有毅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盈峰环境20,000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焦万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焦万江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焦万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万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692股,辞职后焦万江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股份减持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焦万江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焦万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焦万江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焦万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焦万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监事会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赖智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核,赖智耀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

  赖智耀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现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室经理。2006年4月至2021年2月,历任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历任中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02年9月历任江西省龙南县武当镇中学教师。

  赖智耀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马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第十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报告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申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要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苏斌先生、邝广雄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由3,179,505,559股变更为3,179,506,670股,注册资本由3,179,505,559.00元变更为3,179,506,670.00元。鉴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

  三十、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有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朱有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补选前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

  朱有毅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2023年8月至今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历任啊里巴巴集团人力资源资深总监;2001年7月至2020年7月历任美的集团市场运营、战略投资等总监职位。

  朱有毅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盈峰环境20,000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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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提案14.00、15.00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他提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提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上述提案8.00、9.00、11.00、13.00、16.00、18.00、19.01、19.02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12.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提案19.00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出席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邮编:528300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wangyf@infore.com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盈峰环境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7-26335291查询确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wangyf@infore.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7;

  2.投票简称:盈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a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a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焦万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要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由3,179,505,559股变更为3,179,506,670股,注册资本由3,179,505,559.00元变更为3,179,506,670.00元。鉴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焦万江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提名赖智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

  赖智耀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现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室经理。2006年4月至2021年2月,历任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历任中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02年9月历任江西省龙南县武当镇中学教师。

  赖智耀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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