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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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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综上,机电事业群达成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业绩考核指标,满足解锁条件。

  2、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解锁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公司各事业部与个人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满12个月,即截止2024年06月09日,可解锁持有的50%公司股票权益,解锁数量为398,350股,均由周军先生获得;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持的已解锁公司股票398,350股按照上述比例过户至员工个人普通股票账户中。

  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情况

  1、本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的条件说明

  根据《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若第二年该事业部净资产回报率不低于考核当年的净资产回报率目标值,第一期解锁可享受50%标的股票权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

  综上,工业驱动事业群达成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满足解锁条件。

  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公司各事业部与个人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满12个月,即截止2024年05月29日,可解锁持有的50%公司股票权益,解锁数量为311,788股,均由莫宇峰先生获得;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持的已解锁公司股票311,788股按照上述比例过户至员工个人普通股票账户中。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3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9,851,084.5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5,269,990.33元后为524,581,094.24元,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283.90万股。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王勇、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李树豹、张春生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4.9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11,240,126元减至1,308,291,12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起45天内,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联系人:戴芩、李赛凤

  (3)邮政编码:312300

  (4)联系电话:0575-82176628、0575-82176629

  (5)传真号码:0575-8217663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3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同意终止子公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电力”)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的情况概述

  2023年04月27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2023年0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9日、2023年0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分拆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基于目前市场状况以及龙能电力自身发展规划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龙能电力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拟终止龙能电力本次分拆事宜。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对公司及龙能电力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终止本次分拆后,龙能电力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2024-038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24年0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陈建成、庞欣元、黎明、万创奇等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2024年05 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赛凤

  联系电话:0575-82176628、0575-82176629

  传真:0575-82176636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邮政编码:312300

  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0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04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红信、莫宇峰、万创奇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2023年年度报告》和《卧龙电驱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庞欣元、黎明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庞欣元、黎明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税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相关人员缴纳风险抵押金,每月预发部分薪酬,部分薪酬季度发放年终按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年薪发放数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311万元。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黎明、万创奇、莫宇峰、张红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提取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提取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张文刚、张红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张文刚、张红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筹划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子公司筹划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0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与会董事还逐项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851,084.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949,467.6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121,885,794.15元。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根据全球经济形势发展,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1,240,12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668,500股后的基数为1,305,571,6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557,162.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6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5,668,5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电机与驱动控制行业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而世界经济发展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近年来进入的新能源相关领域高速发展,需要资金予以支撑。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电机驱动产业发展为中心,做好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转型业务能力建设,加速从“以电机本体生产制造为主”向“电机动力系统解决方案”、“电机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转型、持续推进“产品数字化、工厂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建设,加速双碳3060及新能源行业的布局,实现现代电机制造业升级。公司明确提出稳定发展电机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产业,全力发展系统解决方案业务。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67亿元,同比增长3.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30亿元,同比下降33.73%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业绩增长的同时,公司每年均通过现金分红实现对股东投资的回报。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保证公司正常项目的投入进展,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及用于债务偿还,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42,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99,272.1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新年度仍需向银行借款。根据2024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具体额度如下:

  ■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中,卧龙电气(越南)有限公司、香港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卧龙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防爆电机、普通电机、核级电机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修理等。注册资本33,796万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681,073.43万元,净资产371,393.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0,112.5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22,696.66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30,200.03万元,净利润72,748.90万元。

  (二)卧龙电气美国有限公司

  主营低压电机等,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公司持股10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67,392.93万元,净资产85,007.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8,209.7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36,584.48万元,净利润9,613.95万元。

  (三)香港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贸易、投资业务等。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04,909.76万元,净资产129,311.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0,140.1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18,075.76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14,186.38万元,净利润-1,189.02万元。

  (四)卧龙电气淮安清江电机有限公司

  主营各类电机及生产用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及产品的售后服务;船用辅机、减速机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电机检测服务等。注册资本32,310万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0,934.72万元,净资产42,693.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6,940.7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2,387.91万元,净利润7,248.23万元。

  (五)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

  主营生产、销售蓄电池及配件等。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公司持股98.93%。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4,785.08万元,净资产32,559.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225.5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346.1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5,996.19万元,净利润1,697.30万元。

  (六)卧龙电气(济南)电机有限公司

  主营电机、电机配件、电器、农机配件、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等。注册资本20,289万元,公司持股7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21,074.52万元,净资产54,865.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1,775.6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9,245.98万元,净利润7,856.16万元。

  (七)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

  主营电气传动与控制系列变频器等。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7,717.58万元,净资产33,423.7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3,678.0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517.32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6,195.96万元,净利润375.86万。

  (八)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光伏电站运营及光伏电站等电力工程EPC业务,注册资本28,268.29万元,公司持股41.98%。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188,552.52万元,净资产119,622.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313.4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7,385.5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2,108.24万元,净利润8,928.86万元。

  (九)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主营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光伏能源产品投资、设计、开发;机电设备上门安装等。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公司间接持股46.10%,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持股100%。经审计,截止2022年末资产总额40,852.04万元,净资产20,893.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49.2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6,544.0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767.30万元,净利润1,982.61万元。

  (十)卧龙电气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供应链管理;钢材、铜材及其他金属材料、轴承、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等。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5,222.48万元,净资产-225.7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5,448.1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47,557.41万元,净利润-205.81万元。

  (十一)卧龙电气(越南)有限公司

  主营电机及控制装置研发、制造、销售等。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35,206.20万元,净资产7,649.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557.1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3,174.21万元,净利润169.18万元。

  (十二)卧龙采埃孚汽车电机有限公司

  主营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其零配件等,注册资本41,210.62万元,公司持股74%。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2,469.17万元,净资产31,927.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442.5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6,615.71万元,净利润-4,614.26万元。

  (十三)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

  主营储能设备及储能系统集成研发制造、电气安装服务等,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80%,深圳市芊亿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31,160.30万元,净资产9,834.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1,189.1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8,479.84万元,净利润1,982.86万元。

  (十四)卧龙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资本3,900万港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7,331.53万元,净资产3,670.7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660.7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8,584.52万元,净利润55.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授信及担保为拟发生事项,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事项,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选择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对于上述的非全资子公司,其日常经营管理主要由公司负责,且

  提供授信和担保额度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故少数股东并未提供同比例担保2024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以上议案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超过该等额度范围的其他授信贷款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9,272.10 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1.81%;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2,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5.53%;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拟担保金额:2.5亿元,合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2亿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拟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卧龙控股为关联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庞欣元、黎明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卧龙控股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同时,鉴于卧龙控股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为本公司大量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同意按规定将此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之后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9月

  注册资本:8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嫣妮

  经营范围:电机制造;电机及控制系统、输变电、电动车、电源产品、机电一体化及工业自动化产品等高技术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商贸、酒店等实业投资;对外投资;投资经营管理;机电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卧龙控股总资产3,613,790.57万元,负债总额2,080,054.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01,211.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48,981.37万元,净资产1,533,736.5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52,521.47万元,净利润116,403.44万元,资产负债率57.56%。

  截至2023年09月30日,卧龙控股总资产3,851,306.85万元,负债总额2,185,236.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16,237.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88,916.11万元,净资产1,666,070.39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94,258.54万元,净利润126,232.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74%。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卧龙控股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22,798,48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2.24%,为卧龙电驱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持有公司股票61,699,51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71%;卧龙控股通过上述路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84,497,99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6.95%,为卧龙电驱间接控股股东。自然人陈建成和陈嫣妮分别持有卧龙控股48.93%、38.73%的股权。

  三、签署担保的进展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单元:亿元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

  卧龙控股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不存在逾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卧龙控股多年以来一直大力支持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本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因此,本着互保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本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反担保情况

  为确保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担保风险,卧龙控股愿意以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将在上述担保合同签订时同步订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反担保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方式:全额担保

  涉及担保金额:2.5亿元

  反担保期限: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叁年

  反担保范围:(1)公司为卧龙控股提供主合同项下担保而向主合同债权人支付的代偿款项;(2)卧龙控股在主合同项下应承担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其他费用;(3)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鉴定费、公告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和其他所有的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多年以来,卧龙控股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本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因此,本着互保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我们同意为卧龙控股提供担保,从而促进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共同繁荣。本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对双方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9,272.1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1.81%;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2,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5.53%;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为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租赁”)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卧龙租赁99.8%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营运质量,优化资产结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卧龙租赁建立长期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关系。在满足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条件下,卧龙租赁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协议有效期拟定一年,在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名称: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容:卧龙租赁将综合考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在融资、产品促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个性化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提高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卧龙租赁承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融资成本、费用水平不高于同期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费用水平。

  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4月30日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

  营业执照号码:91310000094234528P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是卧龙租赁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卧龙租赁99.8%的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卧龙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卧龙租赁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根据

  公司与卧龙租赁签订的《2024年度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融资成本、费用水平不高于同期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费用水平。具体业务开展时,再行签订相关业务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通过其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个性化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

  五、审议程序

  2024年04月25日,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庞欣元、黎明回避了对此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既可以解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提高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又能充分利用关联方在融资、产品促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966.80万份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966.8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进展情况

  1、2021年08月13日,公司八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08月14日至2021年08月2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09月03日,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1年0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4、2021年09月16日,公司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04月28日,公司八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09月07日,公司八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09月08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八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02月23日,公司八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04月27日,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09月07日,公司九届一次临时董事会、九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0月27日,公司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七)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9,851,084.5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5,269,990.33元后为524,581,094.24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902.65万份。

  (二)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胡铁城等23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35.40万份股票期权。

  鉴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杨国桥等14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28.75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所述,公司将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66.80万份。

  根据公司于2021年0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注销各项必需事宜。

  三、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等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注销上述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966.80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94.90万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7.10元/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7.42元/股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进展情况

  1、2021年08月13日,公司八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08月14日至2021年08月2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09月03日,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1年0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4、2021年09月16日,公司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04月28日,公司八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09月07日,公司八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09月08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八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02月23日,公司八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04月27日,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09月07日,公司九届一次临时董事会、九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0月27日,公司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9,851,084.5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5,269,990.33元后为524,581,094.24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283.90万股。

  (2)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王勇、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李树豹、张春生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4.90万股。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2年0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2022年07月19日披露了《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

  公司于2023年0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07月11日披露了《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

  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3)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公式计算可得: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40-0.15-0.15=7.10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57-0.15=7.42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如下:

  ■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预计为21,053,100.00 元人民币(未计算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21年0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49,00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11,240,126股减至1,308,291,126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以上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94.90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37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筹划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电力”)尚未正式挂牌,存在因未能正式挂牌而无法申报的风险。

  ●  龙能电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风险。●

  ●  龙能电力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筹划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龙能电力筹划申请在北交所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龙能电力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能电力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

  (三)龙能电力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龙能电力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运营及光伏电站等电力工程的EPC业务,涉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环节。

  龙能电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能电力资产总额188,552.52万元,负债总额68,930.39万元,净资产119,622.1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08.24万元,净利润8,928.86万元。

  截至2023年09月30日,龙能电力资产总额210,683.73万元,负债总额77,021.22万元,净资产133,662.5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927.35万元,净利润7,528.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龙能电力2023年财务数据请关注后续龙能电力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拟申请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筹划情况

  龙能电力于2024年03月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4〕458号),同意龙能电力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龙能电力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龙能电力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龙能电力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牌、报备等手续。

  目前龙能电力经营情况良好,拟于正式挂牌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具体方案目前正在前期筹划论证中。在相关筹备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就龙能电力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龙能电力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论证可行性方案、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1、龙能电力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自身经营管理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等内、外部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

  2、龙能电力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9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庞欣元

  独立董事:邓春华

  财务总监:杨子江

  董事会秘书:戴芩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9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赛凤

  电话:0575-82176628

  邮箱: wolong600580@wol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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