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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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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2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聚焦工业污水处理、优质供水领域,整合智能装备、新材料、水处理药剂等环保水务产业链业务,搭建智慧水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深水海纳始终践行“守护绿水青山,共创美好未来”的企业使命,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己任,立足深圳,服务全国,致力于成为中国生态环境智慧治理领导者。

  公司致力于打造水务环保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服务的业务生态:

  ■

  1、工业污水处理

  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方面,公司为客户提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采用以智慧化总程平衡为主要技术手段的全新TEPS污染治理理念和水污染治理模式,将设计和运营紧密结合,将污水处理和企业生产紧密衔接,利用最优技术方案,提高污水处理的效果和运营效果,降低运营成本,并使园区整体治理效果更佳。

  在工业企业水系统处理方面,公司为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农药、医药、印染、毛纺、电力、钢铁、造纸、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客户提供生产供水、脱盐水、循环冷却水、生产废水处理及回用、浓盐水零排放,全流程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2、优质供水

  优质供水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饮用水和管道直饮水的给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环节中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优质饮用水

  公司立足居民饮用水安全,运用先进的深度处理工艺技术,使运营的水厂出水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客户提供优质饮用水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

  (2)管道直饮水

  公司率先在国内提出“管道直饮水”概念,采用超滤、纳滤或反渗透等膜处理工艺,将自来水深度净化处理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满足人们对高品质饮水的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管道直饮水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

  3、污泥处理处置

  公司拥有先进的污泥处理技术,为客户提供多种污泥处理处置系统解决方案。通过不同的工艺组合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再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智慧水务

  公司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结合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核心算法、数字孪生技术,构建“HY-SMART”智慧水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工业(园区)污水厂及上游排污企业智慧化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供水厂网一体智慧化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水环境监测及应用智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打造集“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为一体的监测、治理、运维智慧平台。

  5、绿色零碳综合智慧园区

  公司通过深度融合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手段,整合公司优质供水、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测、分布式光伏、储能、余热回收等环境保护和综合智慧能源全产业链资源,在园区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中融入碳中和理念,打造零碳操作系统,以数字化手段整合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碳中和措施,以智慧化管理实现园区内水资源循环利用、达标排放效率提升、能源绿色化转型、园区运营成本管控等需求,从而为客户打造“绿色零碳综合智慧园区”。

  (二)经营模式

  1、运营模式

  公司项目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投资运营模式、委托运营模式、工程建设模式,以及上述模式的组合,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运营模式

  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运营主体,与客户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及投资合作协议等,采用BOT、ROT、TOOT和BOOT等一种或多种组合的业务模式向客户提供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服务。

  (2)委托运营模式(OM模式)

  委托运营服务是指客户将已有的环保水务设施委托给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公司通过向客户或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收回运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的一种服务模式。

  (3)工程建设模式

  工程建设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环保水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采购、建造、项目管理等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模式,具体可分为EPC模式和专业承包模式等。

  (4)组合模式

  公司在业务实践过程中,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如EPC+O等组合模式运营项目。公司采用组合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合作模式灵活,有效满足客户的诉求,体现综合服务能力。

  2、盈利模式

  (1)投资运营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采用BOT、R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项目投资建设或改造阶段,项目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母公司,母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了实质性建造服务,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利润;公司采用BOT、ROT、TOOT和BO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按照收取的供水水费、污水处理费或管网运营服务费确认运营服务收入和利润。

  (2)委托运营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委托运营服务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通过向客户收取定额委托运营费用,或按运营服务量计算的委托运营服务费,或向用户收取供水水费或污水处理费、供热服务费等方式确认委托运营服务收入和利润。

  (3)工程建设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工程建设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施工合同金额和完工进度,按月或按季度审核结算工程量,公司相应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利润。

  工程建设项目的初始合同价格是根据对项目规模、工艺技术、关键设备成本、材料价格以及项目所在地的人工成本等因素综合测算,并通过招投标等程序后确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项目签证、变更的工程量对初始合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1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26,079.96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814,998.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68,257,249.6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117,155.17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3,117,155.1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1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本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23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8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比例4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106.8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19.8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8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25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合伙人数量:37人

  截至2024年2月注册会计师人数:1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4,909.97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姓名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琳,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海洋,201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1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海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振业先生、赖楚敏女士、王冠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李海波先生提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层就2023年度各项经理管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准则规范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2024年度薪酬政策可以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李海波先生、肖吉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李海波先生、董事李琴女士、董事肖吉成先生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确定薪酬,不另行支付其董事津贴;刘炜先生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和津贴。

  关联董事李海波先生、李琴女士、肖吉成先生、刘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享受每人每月1.00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支付,除此之外不在公司领取其它工资和报酬,董事会同意该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赵振业先生、赖楚敏女士、王冠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赵振业先生、赖楚敏女士、王冠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发展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等正规金融机构)请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此授信额度项下的担保。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海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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