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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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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本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捐赠授权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单笔及当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审批单笔及当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6)》。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饶玉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饶玉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1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分项表决,每位监事在审议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

  (1)饶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饶玉回避表决。

  (2)张添一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添一回避表决。

  (3)汪继源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汪继源回避表决。

  (4)高建忠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高建忠回避表决。

  (5)张雪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雪娇回避表决。

  (6)杨纳新(离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李静(离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监事中,职工代表监事张添一、汪继源系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监事津贴。杨纳新、李静为公司原监事,已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2023年4月8日离任。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同意方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能够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能够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4-014)》《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6,787,503.0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2,070,041.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207,004.18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2023年已分配股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06,398,800.4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82,691,628.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77,77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4,444,4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7.03%(即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3.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同意方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结合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7.7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777.8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177.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支行开设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200001819255555518账号。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5,467.6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10.1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6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

  1.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本报告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2022-019号公告),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相关费用(以下简称“等额置换费用”)。本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应结余额与本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之间的差异金额628.30万元,为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

  3.上表中2023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包含报告期内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不包含上期发生的已计入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的在本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54.88万元(下同)。

  (三)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8,975.5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4,481.04万元。

  3.当前余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3,456.61万元(含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628.3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应结余额为30,882.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853.5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029.24万元);不含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628.30万元的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31,511.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481.8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029.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2年5月18日,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029.30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763.2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6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0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999.40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687.04万元,扣减自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审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等费用的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为286.84万元(应自公司经营账户补充至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净额,即400.20万元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实际需要置换的金额。综上,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0,399.60万元。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04号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99.40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53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22年2月25日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议案》,本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为19,204.32万元(含上期发生但未在上期进行置换的在本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54.88万元)。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为628.30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18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菜百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菜百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报告期内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及报告期内尚未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不包含上期发生的在本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

  注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报告期内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及报告期内尚未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不包含上期发生的在本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

  注3:“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报告期内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的公告(2022-018)》为依据确定;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慧物流建设项目、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为依据确定。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包含报告期内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及报告期内尚未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不包含上期发生的在本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一)新增门店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增加的门店全部为直营门店,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闭门店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关闭门店情况如下:

  ■

  二、报告期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增加的门店全部为直营门店,具体情况如下:

  ■

  三、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的情况

  ■

  (二)按地区分类的情况

  ■

  以上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五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持股凭证。

  (三)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前填妥本公告的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联系电话:010-83520088-638

  (三)传真:010-83520468

  (四)邮箱: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      报备文件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上述修订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或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公告附件修订内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一、《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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