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徐建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住所: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区金新大道6号中安智谷D1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徐建军持股22.50%,徐姜娜持股22.50%,公司持股55.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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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昌政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七路南边滨江大道西边(河源中创实业有限公司)自编1号厂房四1至2楼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塑胶制品(农膜除外);塑胶原材料;粘接树脂;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昌政持股30.00%,公司持股7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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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吴恺
注册资本:15,750.00万元
住所: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6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吴恺持股25.00%,陈新艳持股19.00%,安吉娇罗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持股5.00%,公司持股5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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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法定代表人:金飞
注册资本:3953.7688万元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多聚磷酸、五氧化二磷、洗必泰葡萄糖酸盐,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金秀民持股20.74%,金飞持股12.39%,普塞呋持股66.87%。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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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鹏辉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欧阳湖路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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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何晓丹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基地物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77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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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马志高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省精细化工基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报表均为单体报表;
注2: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注3:以上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1,180.00万元,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73%、26.80%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臻科技”)55%股权。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就冠臻科技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河南臻绣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绣”)签订《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3,200.00万元受让臻绣所持有的冠臻科技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冠臻科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5%。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6,000万元,并完成了冠臻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冠臻科技55%股权的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臻绣、徐建军、徐姜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除已支付的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外,剩余股权转让款7,200万元按照冠臻科技2021年、2022年、2023年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分三期支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86)。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各方同意对冠臻科技全部股权的估值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冠臻科技全部股权估值为109,090,909元,公司收购其55%股权的交易对价总额调整为6,000万元。鉴于公司已支付完成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因此,公司已支付完成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无须就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其它任何款项。同时,调整业绩承诺为冠臻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编号:2022-019)。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1、补偿义务人共同确认并承诺,冠臻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
2、业绩补偿触发条款。在业绩承诺期内,如冠臻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连带承担补偿责任。在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若标的公司触发业绩补偿条款,补偿义务人可暂无需就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达成以下两种条件,视为完成当期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支付业绩补偿:(1)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90%);(2)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未发生减值。以上冠臻科技净利润均指冠臻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10005号),经对冠臻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冠臻科技2023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726.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额为-3,744.45万元,较承诺的2022年1月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不低于3,000.00万元金额少6,744.4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完成率-124.82%。
四、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业绩补偿触发条款,在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若冠臻科技触发业绩补偿条款,补偿义务人可暂无需就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
五、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
冠臻科技从事透气膜、印刷膜、复合膜以及水性油墨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防护服和透气膜。2023年度,随着公共卫生事件结束,防护服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作为防护服主要原材料的透气膜的市场竞争也陷入白热化,冠臻科技业务大幅减少,经营情况远低于预期,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六、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调整市场方向:1、开拓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区域,成立了安哥拉公司,增加无纺布产品的产能;2、将原有透气膜产品从原纸尿裤市场拓展到眼贴、暖宝宝等日化市场;
(二)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转型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自粘膜和保护膜等;
(三)减员增效、缩减开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929,843.6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888,644.08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929,843.6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4,915,065.86元。
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经过评估与商誉减值测试,冠臻科技形成的商誉新增减值11,973,578.22元外,因收购其他子公司形成的商誉期末未发生减值。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6,888,644.08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0,818,487.77元,将导致2023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30,818,487.77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会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充分保障公司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获得更好的财务收益。
(二)投资品种
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会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对部分子公司2022年贸易业务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2年度部分其他应收款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82.40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基于谨慎性原则,跟据相关监管指导意见,并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一致,公司对部分子公司2022年贸易业务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2年度部分其他应收款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本次更正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82.40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审核,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10017号),认为聚石化学管理层编制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聚石化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会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公司更正后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更正事项的相关附注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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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度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前期差错更正
(1)2022年度部分收入应净额法确认,公司采用了总额法确认,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
(2)2022年部分逾期其他应收款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
合并利润表
■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