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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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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21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兰英、周文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规则,独立董事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2024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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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009。

  截至2023年9月末,南京银行实现资产总额22,406.79亿元,负债总额20,711.41亿元,存款总额13,420.48亿元,贷款总额10,875.55亿元,营业收入356.92亿元,净利润198.84亿元,不良率0.90%。

  2.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2023年末持股公司比例为20.75%。

  (二)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控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截止2023年末,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现总资产规模212.64亿,净资产28.61亿元,营业收入4.52亿元,净利润1.43亿元,资本充足率21.21%,不良率0%。

  2.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9。

  截至2023年9月末,江苏银行实现资产总额33,363.46亿元,营业收入586.78亿元,净利润265.7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3.56%,不良贷款率0.91%。

  2.关联关系

  江苏银行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22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3,654.2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3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50,178,641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36,005.72万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1.1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23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公司拟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后为318,222.09万元(按2024年4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056计算,下同)。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公司2020年获得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并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业务资格。公司按照原银保监会《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100%全资控股的项目公司,专业开展跨境租赁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项目公司72家,均用于开展船舶租赁业务,公司将继续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审慎适时设立新的项目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鉴于SPV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需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对项目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将以最终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417,014.65万元。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18,222.09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83%。截至目前,公司已担保的项目公司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25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超6个月、离职或被解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得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0年1月22日,公司公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获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3.2020年2月4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在内部信息公告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3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0年2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6.2020年3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7.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90,00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8.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退休超6个月、离职或被解聘,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该3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上述3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826,000股,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826,000股。

  3.回购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中“回购价格的调整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转增、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注销激励对象中2人(李国宁、胡芃)参与了公司2019年度至2022年度利润分配。其中,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2.4元现金;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元现金;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5元现金;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5元现金,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9元/股,回购数量为126,000股,回购资金总额238,500元。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激励对象中1人(佘云祥)正常退休已超6个月,因此,对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回购数量为700,000股,回购资金总额3,022,530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苏租转债,债券代码:110083)于2022年5月17日进入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2024年4月25日的股本结构。

  注2: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退休超6个月、离职或被解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回购价格计算:(初始授予价-历年分红)/(1+转增率)。)

  (回购数量计算:转增前的剩余未解禁股份数*(1+转增率),下同。)

  (授予价格为3.89元/股,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5%。实际利息金额以签订回购合同时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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