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刘文毅先生,男,198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深圳市万全智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机构研究部。2023年7月加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刘文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文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卫国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顾冲先生;独立董事胡劲为先生;董事会秘书杨翔瑞先生。(如遇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Wo3SU3eu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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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
3、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裕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7.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4%;实现营业利润为2,956.43万元,同比下降23.59%;实现净利润2,397.45万元,同比下降18.93%;实现扣非净利润1,547.03万元,同比上升11.3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4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32亿元,每股净资产5.33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82%,每股收益0.10元。上述财务数据和指标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4) 【776】号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14,538,109.9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20,392.6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221,643.88元。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6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12,530,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按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高管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4%)或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在5,000吨以内,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浦江国际金融广场35F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示:
1、议案6、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浦江国际金融广场35F会议室,邮政编码:200082。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杨翔瑞
联系电话:0757-26336931
电子邮箱:yangxiangrui@jieagd.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5,投票简称:“精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知悉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其内容,本人(本单位)对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提案相应空白处填报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委托人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JingyiMetalCo.,Ltd.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卫冲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3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4%)或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在5,000吨以内,时间至股东大会审议生效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