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安广实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4、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对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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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均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33,226.08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16.10%。2023年度,公司未达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3名,其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资格,上述人员已不具备归属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00万股作废失效。
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43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及放弃激励资格的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取消归属,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共计4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7.40万股作废失效。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06.7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917.30万元。
(2)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4.00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5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31.9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84.62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10.22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41,917.3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794.7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514.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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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分别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170101040020562);同时公司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7004101421000258)。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了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022年4月21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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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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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的余额为2,7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一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8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福环保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奥福环保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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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