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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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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4月25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注销方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因此公司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所持的314,733股及其余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的1/3即19,465,831股,合计19,780,56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30%。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5日、2023年8月16日实施了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0.6元(含税)。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的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9元/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18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本次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拟回购注销的186名激励对象,其中184名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2.39元/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18元/股;2名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2022年11月完成授予),授予价格为2.45元/股,回购价格调整为为2.39元/股。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20,949,388股减少至6,501,168,824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6月11日,现场登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一12:00,下午 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营口能投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鉴于国内天然气价格波动频繁导致燃料成本不可控,且公司较为缺乏海上风电投资建设经验,辽宁营口燃机项目作为公司在辽宁省单体运营项目,公司难以充分发挥燃机与新能源联合开发优势,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以5,590.88万元的价格将所持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能投)全部65%股权转让给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营口能投的股权,营口能投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三峡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朱承军先生、涂山峰先生、关杰林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相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76X7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85年9月5日

  注册资本:2,857,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3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26层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清洁能源、水利、水电、电力、供水、清淤、滩涂围垦、环境工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托管、投资顾问;机械成套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承包境内水利电力工程和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峡集团持股28.11%;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97%;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9%。

  截至2022年底,三峡能源经审计总资产为2,621.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79.5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8.12亿元,净利润83.83亿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三峡能源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844.9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28.22亿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2.89亿元,净利润61.9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峡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均为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UBECA0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30,769.2308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正刚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通信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新海大街99号五矿大厦1层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能源业务开发、建设、生产及服务。许可项目:电力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65%,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燃气)持股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营口能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昆仑燃气已明确放弃行使营口能投6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权属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为拓展燃机业务,湖北能源于2017年7月在辽宁省营口市全资成立营口能投,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湖北能源持有营口能投100%股权。

  2021年9月,引进战略投资者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燃气)。本次增资后,营口能投注册资本增至30,769.23万元,公司对营口能投持股比例变更为65%,昆仑燃气持有营口能投35%股权。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营口能投经审计总资产为1.14亿元,净资产为0.8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25.68万元,净利润19.2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0.66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营口能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0亿元,净资产为0.82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28.36万元,净利润146.9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49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甲方: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方式

  在获得三峡集团批准后,湖北能源(乙方,下同)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营口能投65%股权转让至三峡能源(甲方,下同);转让完成后,湖北能源不再持有营口能投股权,三峡能源成为营口能投控股股东。

  (三)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营口能投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8,601.36万元所对应65%股权的价格,即5,590.88万元。

  (四)款项支付

  双方同意在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结清上述股权转让款5,590.88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中,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存在应付乙方的财务资助本金和应计利息,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笔款项金额为4700万元(本金),利息根据借款合同据实计算,年利率为3.29%-3.55%。甲方承诺在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公司清偿应付乙方的财务资助本金和应计利息。

  (五)过渡期损益

  目标公司在本协议所确定的过渡期期间产生的损益,由甲方享有。

  (六)人员安排

  双方同意标的公司员工按照“人随资产走”(除乙方派驻人员外)的原则留用。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视为违约,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视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九)生效条款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经双方各自有权决策机构决策通过后生效。

  六、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为保障交易定价的公平、公允、合理,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营口能投分别开展资产审计和评估工作。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京会兴专字第57000055号),截至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营口能投净资产值为8,290.07万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4178号)。截至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营口能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482.60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营口能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01.36万元;本次交易评估报告选取资产法评估结果,湖北能源持有的营口能投65%股权权益值为5,590.8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75%。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三峡能源净资产为928.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6.44%。本次交易对价总金额占其净资产比例为0.06%,三峡能源具备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的能力。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配置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股东长远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三峡能源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三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除已披露的存贷款相关的关联交易外,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7,493.78万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5,590.88万元的价格向三峡能源转让公司所持营口能投65%股权,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朱承军董事、李锡元董事、杨汉明董事、李银香董事现场参加会议,涂山峰、陈志祥董事、关杰林董事、黄忠初董事均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以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金额进行利润分配。母公司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6,813,729,181.82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862,613,317.57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6,261,331.76元,本期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本期已分配利润391,256,963.28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198,824,204.35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会议同意以公司总股本6,520,949,388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586,885,444.92元,剩余6,611,938,759.4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由于股权激励股份发生变动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金额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将结转至以后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核查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总结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朱承军先生、涂山峰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关杰林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朱承军、涂山峰、关杰林三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综合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朱承军先生、涂山峰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关杰林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朱承军、涂山峰、关杰林三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能投)、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及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朱承军先生、涂山峰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关杰林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朱承军、涂山峰、关杰林三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能投、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债券额度注册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会议同意公司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50亿元,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5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不超过5年,超短期融资券为90天以上,不超过270天,并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上述方案申报注册不超过50亿元的中期票据以及不超过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并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择期发行相关债券;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绿色债券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三)办理本次债券注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与本次债券注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择期进行相关债券发行工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债券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2023年审计机构期间,较好的履行了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不超过208.66万元,其中报表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3.66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会议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具体内容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国内天然气价格波动频繁,且公司较为缺乏海上风电投资建设经验,辽宁营口燃机项目作为公司在辽宁省单体运营项目,公司难以充分发挥燃机与新能源联合开发优势,为盘活存量资产,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转让公司所持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能投)65%股权,转让价格为净资产评估值对应的权益值5,590.88万元。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及三峡能源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朱承军先生、涂山峰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关杰林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朱承军、涂山峰、关杰林三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廖述新先生于2024年1月退休,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且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廖述新同志所持的314,733股及其他186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1/3即19,465,831股,合计19,780,564股限制性股票。会议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以自有资金43,229,425.78元对上述19,780,56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工商注册资本变更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为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38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李政监事、郭剑安监事、张泽玉监事、何昌杨监事均通过视频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政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现状,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及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监事郭建安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监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郭建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能投、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债券额度注册方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50亿元,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50亿元,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2023年审计机构期间,较好的履行了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不超过208.66万元,其中报表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3.66万元。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会议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具体内容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廖述新先生于2024年1月退休,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会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4,733股。同时,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他18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1/3,即19,465,831股。公司依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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