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9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22年中国智能机器人市场规模达到1,218亿元,2017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22.14%。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082.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18.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51.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3.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52.02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讨论,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1,178,594.79元,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9,188,021.03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87,133,445.3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惠州九联智城科技有限公司、惠州九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广东九联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会议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并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在担保总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将在下表所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之间分配:

  ■

  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事项,办理具体相关手续等事宜。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惠州九联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09-17。

  2.注册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华泰路南路2号科技创业中心AB栋第3层B2-03。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

  4.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广东九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09月05日。

  2.注册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厂房A栋1楼。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广东九联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0日。

  2.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厂房A栋四楼。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节能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五金产品批发;电器辅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九联科技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3.99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3,597,152.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二)2022年9月9日,公司采用现场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251,000股于2022年9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25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四)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

  (五)2023年4月26日,公司采用现场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六)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归属安排

  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251,000股于2022年9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25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票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持有人实际分配的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 业绩考核周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每期解锁时点的上一个会计年度为确定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的考核期,即2023年度和2024年度。

  2、 业绩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年,考核目标为:

  ■

  注:上述数据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下同。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参与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对应解锁时点持有人可分配权益的比例:

  ■

  持有人当期可分配权益=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系数。

  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包括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票中当期解锁的股票,及该解锁股票对应的分红等权益。

  (i)任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可全部分配。

  (ii)第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待改进”,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未分配的份额权益可顺延至下一解锁期,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下一考核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分配。

  3、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815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7,082.59万元。因此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条件未成就。

  四、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对于持有人最终未获分配的已解锁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对应原始认购成本收回对应的份额。收回部分的份额按照管理委员会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参与对象(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7月4日,公司采用现场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980,000股于2023年7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

  (四)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归属安排

  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980,000股于2023年7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股票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持有人实际分配的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 业绩考核周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每期解锁时点的上一个会计年度为确定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的考核期,即2023年度和2024年度。

  2、 业绩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年,考核目标为:

  ■

  注:上述数据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下同。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参与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对应解锁时点持有人可分配权益的比例:

  ■

  持有人当期可分配权益=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系数。

  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包括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票中当期解锁的股票,及该解锁股票对应的分红等权益。

  (i)任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可全部分配。

  (ii)第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待改进”,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未分配的份额权益可顺延至下一解锁期,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下一考核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分配。

  3、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815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7,082.59万元。因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条件未成就。

  四、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于持有人最终未获分配的已解锁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对应原始认购成本收回对应的份额。收回部分的份额按照管理委员会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参与对象(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鉴于前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均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已于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方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分配利润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方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子议案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子议案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议案》:股东詹启军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詹启军、林榕、胡嘉惠、许华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王丽凤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5月27日17时或之前将以下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zqb@unionman.com.cn(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于2021年3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家庭网络信息终端设备扩产项目”项目专户对应的2,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实际使用款项为1,992.66万元,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结项,公司近期拟将该项目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4405017171820000067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39,773.82元,剩余专户余额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专户对应的2,5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结项,公司近期拟将该项目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4405017171820000067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2,420.26元,剩余专户余额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专户对应的2,5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结项,公司近期拟将该项目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40010078801500002154,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22,310.37元,剩余专户余额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专户注销相关的一切事宜。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詹启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指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总经理詹启军先生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东)》《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肖浩)》《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喻志勇)》。

  (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东、肖浩、喻志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