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回避表决股东为臧牧、黄文平、王腾生、臧辉;议案10回避表决股东为王国东、魏彬松、陈然。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8107009
传真:0551-65884083
邮箱:zqb@wayeal.com.cn
联系人:王胜芳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短信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3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3名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经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6,868,437.35元,同比增长1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810,978.58元,同比下降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846,753.27元,同比下降139.3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2024年经营计划以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并结合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10,978.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64,750,353.14元。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本公司股份5,981,22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5,981,226股后为128,224,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44,866.8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5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47,168,445.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72,813,312.10元。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616.34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臧牧先生、黄文平先生、王腾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参与表决董事的一致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照前述通知要求执行。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臧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罗彪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刘长宽先生、竺长安先生。本次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制度的最新修改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份回购合法合规,同意对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新修订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修改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5.62元/股调整为5.42元/股。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王腾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对以下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1)由于首次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9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5,960股;首次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1,520股;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280股;
(2)由于预留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7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130股;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80股;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75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120股。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王腾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10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前述人员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为421,84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9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前述人员本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81,090股。综上,本次合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502,930股,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王腾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5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短信及口头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6,868,437.35元,同比增长1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810,978.58元,同比下降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846,753.27元,同比下降139.3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2024年经营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涉及监事会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5.62元/股调整为5.42元/股。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0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421,84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59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81,090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合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502,930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10,978.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64,750,353.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本公司股份5,981,22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5,981,226股后为128,224,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44,866.8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5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47,168,445.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72,813,312.10元。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皖仪科技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皖仪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603689.SH)、国盾量子(688027.SH)、长信科技(300088.SZ)、中旗股份(300575.SZ)、恒烁股份(688416.SH)、卫宁健康(300253.SZ)、禾盛新材(002290.SZ) 、安徽建工(600502.SH)、龙迅股份(688486.SH)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林军,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2022年开始为皖仪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元琛科技(688659.SH)、同庆楼(605108.SH)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徐斌,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真兰仪表(301303.SZ)、皖维高新(600063.SH)、美邦股份(605033.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李林军、项目质量复核人徐斌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与2022年度收费一致。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容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罗彪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臧牧先生、刘长宽先生。鉴于臧牧先生除担任公司董事长外,还担任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臧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罗彪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刘长宽先生、竺长安先生。本次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63万股。
1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3、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93万股。
1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9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5,960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1,520股;
3、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280股;
4、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7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130股;
5、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80股;
6、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75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12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