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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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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 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凯 先生

  独立董事:杨晓伟 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至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bt-s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21-34668757

  邮箱:ir@sbt-s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63.24万股(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5、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53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定比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X,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00Z0222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518.88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作废处理168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的16名)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0万股(调整后)。

  (三)规定期限内未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6.91万股(调整后)。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24万股(调整后)。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4名变更为168名,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8.19万股(调整后)变更为71.86万股(调整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标准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任职岗位、责任、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上述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董事、监事进行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骄成超声”)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宏建先生、隋宏艳女士、段忠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少劼先生、杨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少劼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陆军先生、孙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宏建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戚墅堰机车车辆厂配件分厂技术室主任;2003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必能信超声(上海)有限公司应用技术部门主管;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依工测试测量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09年6月至2021年5月历任骄成有限总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宏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25,3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3%,通过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834,0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2%。周宏建先生与隋宏艳女士系夫妻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周宏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宏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隋宏艳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高级讲师。1992年7月至2004年7月任常州戚墅堰机车厂职工大学教师;2004年7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7年2月至2021年5月历任骄成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工会主席;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隋宏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隋宏艳女士与周宏建先生系夫妻关系,除上述关系外,隋宏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隋宏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段忠福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21年5月历任骄成有限产品经理、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忠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通过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段忠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段忠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少劼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96年8月至2000年10月担任镇江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10月至2002年8月担任江苏诚又信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8月至2006年3月担任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3月至2015年4月担任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21年8月任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南京卓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任南京对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南京德馨税务师事务所副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南京德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主任。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少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少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晓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博士,研究员。2011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工学院博士后;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2020年6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员;2021年11月至今,任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晓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大专。1998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申建冶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任梯爱司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明芳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员;2004年3月至2006年4月任华域三电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员;2006年4月至2006年7月任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任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7年5月至2010年8月任依工测试测量仪器(上海)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锐毕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10年12月至今担任骄成有限和骄成超声采购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军先生通过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陆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稳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2009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上海重型机床厂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三一重型机器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任上海图灵智造机器人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9年3月至今担任骄成有限和骄成超声技术中心机械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5%,通过上海能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孙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的各类银行业务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的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辉达,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正帆科技(688596)、贝斯美(300796)、澳华内镜(68821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晋永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恒立液压(601100)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博,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东昂科技(874063.NQ)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强,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泰证券、立中集团、百合股份、隆华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辉达、签字注册会计师晋永杰、徐晓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强因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项目,于2022年7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履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根据公司招标结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确认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3,554.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在该单项基础上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71.7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为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

  本公司对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82.6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554.38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3,554.38万元(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确认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确认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监事会审议,决定提名陆军先生、孙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关于提名陆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关于提名孙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四)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五)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故2022年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经调整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价格=(66.53-1)/(1+0.4)=46.81元/股。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故202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经调整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77.28*(1+0.4)=108.19万股;经调整的预留授予数量=19.22*(1+0.4)=26.91万股。

  (二)调整结果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结果如下:

  1、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46.81元/股;

  2、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108.19万股;

  3、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26.91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宏建、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邵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5月23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ir@sbt-sh.com)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公司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电子邮箱:ir@sbt-sh.com

  联系电话:021-34668757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1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6,282.7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636.2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849.8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91.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7,707.42万元。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20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川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江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平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平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闵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徐家汇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市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杨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徐汇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锡骄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闵行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6日,本公司和海通证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由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849.8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7.88万元。置换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专字[2022]200Z0551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明细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合计人民币21,394.25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00Z015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骄成超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骄成超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骄成超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00Z0156号)。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1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62,827,815.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362,18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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