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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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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关联方(或通过经销商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属交易时所需文件,无需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周健军、方志刚的兼职情况,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没有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周健军、方志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十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因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因此需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帝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香港”)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将其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和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将上海市北蔡产业社区的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作为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募投项目名称由“南通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调整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延长至2027年。

  本次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和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进行战略布局,加强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投资建设“车规级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办理子公司工商登记、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等。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七、审议《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八、审议《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九、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第1-6、11、14、18、21、24、25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7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议案9、10、22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庆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及2024年度内外经济形势,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1、编制说明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参考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并考虑2024年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而编制。

  2、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预算编制范围

  本预算与2023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5、2024年度主要预算情况

  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基于各项现实因素做出的预计,不代表公司2024年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外部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及不可抗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在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承担本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

  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授权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关联方(或通过经销商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属交易时所需文件,无需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根据2023年工作内容及成果,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因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因此需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因此需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香港公司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十七、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和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名称和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和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和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十八、审议《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进行战略布局,加强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投资建设“车规级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办理子公司工商登记、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等。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143,953.42元,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52,200,000股,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为8,800,865股,扣除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后,股本数为243,399,135股,以此计算预计分派现金红利不超过36,509,870.2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7.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59,944,783.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9.41%。2023年拟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占净利润的比例为626.58%。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期间有效。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发行价格为4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79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23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4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 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 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 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境外全资子公司DIOO(HONGKONG)CO., LIMITED(帝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一外币折算》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进行外币金额折算,从而导致出现虽互为集团内部往来关系的账务记录,因所采用不同的记账本位币,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将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从而影响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所经营的实体业务带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帝奥香港拟将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信息

  1、变更日期

  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2)变更后: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三、本次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帝奥香港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将其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帝奥香港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香港公司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49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27,92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322,036.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1,96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H102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3,268.1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5,682.25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帝迪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0,413.31万元,其中19,947.52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5.79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54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3,8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750.484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迪”)增资,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基于对子公司未来发展考虑,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0,750.48万元向上海帝迪增资,其中调整 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6,750.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上海帝迪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上海帝迪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监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上海帝迪增资50,750.48万元,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6,750.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2023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作为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内容为使用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的具体情况为: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元用于回购,其中已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为59,970,241.55元,剩余尚未使用37,664.43元(含利息7,905.98元)暂存于回购股份的专用账户中。

  3、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未来运营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帝奥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帝奥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帝奥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11、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关联股东:鞠建宏、郑慧、上海芯溪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乐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8,关联股东:鞠建宏、郑慧、上海芯溪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乐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11,关联股东: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15,关联股东:鞠建宏、郑慧、上海芯溪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乐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

  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

  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 年5月15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五)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

  电子邮箱:stock@dioo.com

  传真:021-62116889

  联系电话:021-67285079

  联系人:王建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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