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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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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价格调整、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四、管理机构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持股计划可以视实施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

  第八章  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上述情形外,持股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管理委员会应于持股计划终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五、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其与公司签订的《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所列示的份额数享有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资产收益权,本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

  6、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会议确定。

  7、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六、持有人权益处置

  1、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的,持有

  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可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

  (1)持有人发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解除与参与对象劳动关系的,持有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确定其处置方式。

  (2)持有人发生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参与对象仍留在该公司任职的,持有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确定其处置方式。

  2、持有人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持有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确定其处置方式。

  个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持有人进行追偿:

  违反了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任何其他类似协议;违反了居住国家的法律,导致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恶劣情况;从公司以外公司或个人处收取报酬,且未提前向公司披露等。

  3、持有人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持有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可按照退休前本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持有人不存在个人绩效考核的,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其解锁条件;存在个人绩效考核的,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仍为其解锁条件。

  4、持有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持有人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持有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将完全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其解锁条件。

  (2)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持有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确定其处置方式。

  5、持有人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身故的,持有人认购的本持股计划份额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持有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按照身故前本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其解锁条件。

  (2)持有人因其他原因身故的,持有人已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已认购但尚未解锁的本持股计划份额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确定其处置方式。

  6、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上述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的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将该份额分配至其他员工,该员工应符合本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若该份额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按照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收益归公司所有。

  第九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的权利

  (1)监督本持股计划的运作,维护持有人利益;

  (2)按照本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3)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持股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其他相应的支持;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参加持有人会议,就审议事项按持有的份额行使

  表决权;

  (2)按持有本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本持股计划的权益;

  (3)对本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遵守本持股计划和《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2)在约定期限内,按所认购的本持股计划份额缴纳认购资金;

  (3)按所持本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投资风险;

  (4)遵守持有人会议决议;

  (5)保守本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秘密,公司依法对外公告的除外;

  (6)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非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其持有本持股计划的份额;

  (7)持有人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8)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章  本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拟于2024年5月底将标的股票145.1685万股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时公司股票收盘价17.79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265.87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比例分摊,则预计2024年至2026年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持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1             股票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分红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等因素。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7,905,549.1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134,481,54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451,685股,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3,029,861股。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75,418.7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9%。

  如在本分红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处于显示材料产业链上游。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持续扩大,全球显示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作为上游液晶材料的核心供应商,公司需要紧密跟踪市场动态,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技术,将技术标准更新换代,以实现产品性能、性价比不断优化,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公司需要留有足够的资金以应对行业的发展和竞争,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降低公司单一产品依赖的风险,公司在半导体材料、医药等领域进行布局,以期拓展业务领域,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但同时增加了公司的资金需求,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以及河北八亿药业高级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项目等项目建设均需较大资金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受下游面板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为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营和健康发展,公司需继续注重研发创新,持续加大对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同时兼顾生产经营规模及产业链布局,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新项目实施建设及日常经营,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研发创新优势,加快新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周期,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五)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公开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努力做好主业,获取更高的盈利水平,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顺利完成公司预算。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949.35万元,同比下降14.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80.15万元,同比下降47.62%。2023年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照规定出席会议并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预算编制在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的基础上进行,基本符合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九)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部分制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曹磊、鲁瑾、崔彦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编制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雷、于海龙、邢文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于海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定了《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雷、于海龙、邢文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于海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价格调整、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雷、于海龙、邢文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部分审议事项需要股东大会批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14时,在公司316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会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的预算编制在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的基础上进行,基本符合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八)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薪酬具体金额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监事田会强、董焕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审慎角度考虑,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有效表决人数未过全体监事半数,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监事田会强、董焕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审慎角度考虑,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有效表决人数未过全体监事半数,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10、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2、13、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领取薪酬的关联股东应对第8、9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第12、13、14项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院

  电话:010-69762688

  传真:010-69760560

  邮箱:byzq@bayi.com.cn

  联系人:薛秀媛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7,309,330.96元。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6,139,040.24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2日公司及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八亿时空”)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7月27日公司及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八亿时空、浙江八亿时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上海八亿时空、浙江八亿时空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八亿时空及浙江八亿时空超募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含4.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超募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的其他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节余募集资金9,899.0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上海八亿时空的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9,899.03万元尚未存入浙江八亿时空募集资金专户,上海八亿时空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870.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9699号)。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八亿时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八亿时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八亿时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9699号);

  (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09,750,000.00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977,911,073.48元,超出部分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部分收益。

  注2: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故调整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3:公司“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截至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待支付供应商款项,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滚存的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第1项至第2项、第7项至第9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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