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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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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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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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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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3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91.87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0.57%,主要是由于春节后下游建筑施工项目复工率下降使得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减少,以及公司严格管理回款力度,主动调整对未按期回款客户的产品供应量,使得产品产量有所下滑;实现营业收入3.24亿元,同比下降22.69%,主要系产量下滑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15亿元,同比上升18.06%,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集中采购、租赁车辆、优化人员结构等措施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成本控制初见成效,并且公司通过协商、诉讼等多种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改善了应收账款结构,信用减值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情况的重要事项如下:
(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及其主要原材料价格情况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24年1-3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31.67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8.33元/立方米;42.5级(袋装)水泥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435.00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8.33元/吨;碎石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99.33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67元/吨;特细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98.33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21.67元/吨;机制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09.33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67元/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3月31日,投入募集资金(不含孳息)总额50,472.75万元;
2、截至2024年3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7.00亿元,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3.5亿元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3.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4年4月1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存款类的协定存款,为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仅为提高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亦视为现金管理。
(三)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装配式预制构件项目实现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量0.5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59.09%,后续工作重点仍将是拓展市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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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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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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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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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