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正川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正川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及质押融资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前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永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正川永成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7%。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需要,保证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5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33号

  法定代表人:邓勇

  注册资本:柒亿叁仟玖佰柒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药用玻璃制品及瓶盖、玻璃仪器及制品、药用包装塑料制品、药用包装铝铂;药用包装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正川永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正川永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2023年度:资产总额123,684.81万元、负债总额 29,835.34万元,净资产93,849.47万元,营业收入49,333.50万元,净利润 2,989.20万元,资产负债率24.12%。

  2、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122,488.37万元、负债总额26,844.62万元,净资产95,643.75万元,营业收入14,721.43万元,净利润1,794.28万元,资产负债率21.92%。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且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65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1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等因素确定。

  2024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往期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7号》一是明确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二是明确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要求;三是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注:《公司章程》里的条款和序号根据本修订案及最新的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依次做出相应的变更。

  除上述修订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czq@cqzc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3:00-14: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下午13:00-14: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邓秋晗先生

  董事会秘书:费世平先生

  财务总监:肖汉容女士

  独立董事:盘莉红女士、徐细雄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9日下午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czq@cqzc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3-68349898

  邮箱:zczq@cqzc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正川永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细雄、盘莉红、胡文言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67,655.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67,084.65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76,708.47元后,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32,457,050.04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及考虑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202,0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40,407.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5.10%。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将不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和修订,梳理和优化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通过有效内控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以行业薪酬水平为指导、以企业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因素,拟定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对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证券简称:正川股份公告编号:2024-016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357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汇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委托范围。

  (三) 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四)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357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五)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详阅会议登记方法,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出席会议。

  (三) 联系人:顾婷

  联系电话:023-68349898     传真:023-68349866

  邮政编码:400700           邮箱:zczq@cqzcjt.com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