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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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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内部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作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被担保方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可能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2026年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间接控股股东山能新材料借款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5、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30日到位,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70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

  注【1】: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2020年8月28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5,147,398.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7,397.81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累计1,903.18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1,554.39万元;专户存储余额为2,714.0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3,978,134.48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在公开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785,147,398.59元,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12号)。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5,147,398.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2020-075)。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3年6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3-063)。2023年12月27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该笔款项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3-109)。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万元。

  2023年度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的相关信息能够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信用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4,016.99万元,明细如下:

  ■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23年度报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44,016.9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300.34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300.3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114.73%。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3年度拟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坏账准备1,372.53万元。

  单位:万元

  ■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2、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3年度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606.63万元。

  单位:万元

  ■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3、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2023年度拟对合同资产计提跌价准备19.08万元。

  单位:万元

  ■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4、无形资产

  2023年度,由于公司存货存在较大幅度减值预期,公司前期在研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也相应存在减值风险,故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9,841.53元。

  单位:万元

  ■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5、商誉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齐翔华利商誉资产组、齐鲁科力商誉资产组判断其商誉出现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8,177.22万元。

  单位:万元

  ■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2023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383,667,881.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5,467,550,713.8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82,326,525.67元。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并结合公司财务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阶段相匹配的原则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42,840,6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8,983,500股后的股份数为2,833,857,181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13,639.83元(含税)

  若2023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本次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3.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目的是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但同时该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全球战略布局的展开,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为有效规避 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指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投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3,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及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该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 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5、公司审计部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锁定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 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减少由于外汇交易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宜。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齐翔”)、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煤化”)山东东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技术”)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57,585.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采购关联人的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等。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46.43万元。

  天辰齐翔为公司关联方;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为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关联方;兖矿煤化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控制的企业;东华技术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控制的企业。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6日,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庆文、朱辉、王建、赵明军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树密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矿建路108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销售代理;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轴承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光缆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纤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9.02亿元,净资产2.92亿元,净利润5,310.2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兖矿煤化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控制的企业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兖矿煤化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兖矿煤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兖矿煤化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山东东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东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珂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3日

  注册地址:淄川立交桥东1500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修理;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山东东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9,951.72万元,净资产5,137.18万元,净利润-234.62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东华技术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新材料控制的企业山东东华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华技术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东华技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东华技术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注册资本:5万欧元

  注册地:德国

  公司股东:Mr Uwe Marburger持股25%

  Mr Volker Windhoevel持股25%

  Granite Capital SA持股50%

  经营范围:分销化工原材料到油漆、清漆、合成树脂、粘合剂、纺织、水处理以及化工行业,即批发和零售,以及咨询和建议等所有相关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由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持股50%,同时Granite Capital SA的高管在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任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注册资本:10万新元

  注册地:新加坡

  公司股东:Mr Van Baal Roger Francis 50%

  Ms Fyffe Georgina Campbell 50%

  经营范围:管理顾问服务以及其他控股公司等所有相关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是由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的高管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南沣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777,727.78万元,净资产135,881.27万元,净利润-30,268.30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天辰齐翔由公司参股10%,且公司高管担任天辰齐翔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辰齐翔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天辰齐翔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购销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购销。公司将严格遵守《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订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利用交易双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地进行,双方互惠互利,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 务活动范围,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相关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批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畴。有关交易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1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所涉及的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与子公司预计将在46亿元额度内相互提供融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60,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定向融资计划、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保理等。实际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具体以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1)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的担保额度和续保的额度,审批的总额度可以根据各 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89号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9楼

  注册资本(万元):2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注册资本(万元):284264.803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淄博腾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淄区金山镇南仇村西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经营范围:脂肪酸、甘油、脂肪胺、硬脂酸、脂肪酸钠皂、歧化松香酸钾皂、 复合防老剂、吊白液、聚合甘油、仲胺、脂肪胺聚氧乙烯醚的生产销售;聚乙烯、 乙二醇、丁苯橡胶、顺丁橡胶、塑料产品助剂、石油产品助剂(以上六项范围不 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储存)、熟松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余额157,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5%。公司无逾期及涉诉的对外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内部担保额度460,000万元,主要用于被担保方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作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被担保方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可能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2,842,833,818元。

  (二)变更原因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35号”文同意,公司299,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

  根据有关规定和《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齐翔转2”自2021年2月26日起开始转股。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共有390张“齐翔转2”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7043股。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2,842,833,818股增加至2,842,840,86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842,833,818元增加至2,842,840,861元。

  (三)变更后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842,840,861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合并报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

  ■

  (二)母公司报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对公司会计政策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2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56名、注册会计师81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5名。

  2022年度服务客户50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100,960.44 万元。

  2022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91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李兆春,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 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注册,长期 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情况。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苏龙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注册,长期 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情况。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聘任中兴财光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李兆春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苏龙明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本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此次审计机构的聘任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续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中兴财光华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中兴财光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3%,借款期限3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李庆文先生、赵明军先生、朱辉女士、王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庆文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2101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4月10日山能新材料直接持有公司206,749,278股股份,通过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05,214,885股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山能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山能新材料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标准,具体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交易要素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间接控股股东山能新材料借款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山能新材料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主要用于置换高息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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