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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听取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10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 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 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明于2024 年 5 月 15 日和 5 月 16 日的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7:30 到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9 号本公司 2 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 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 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9 号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61004
电 话:0592-2969810
传 真:0592-2960686
邮 箱:600686@xmklm.com.cn
联 系 人:季先生、施女士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097,830.7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047,417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25,096,659.6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2%。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4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3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Xw1VguRwY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16:00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同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谢思瑜先生、独立董事赵蓓女士、副总裁吴文彬先生、财务总监梁明煅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季晓健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s://eseb.cn/1dXw1VguRwY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登录网址:https://eseb.cn/1dXw1VguRwY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 话:0592-2969815
传 真:0592-2960686
邮 箱:600686@xmklm.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远航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 2023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七)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2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3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临2024-03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反映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减值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527.9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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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坏账准备包括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一)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公司2023年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533.80万元。
(二)预计担保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为购车客户提供汽车消费信贷担保期末余额,按信用风险类别计提预计担保损失。
公司2023年计提预计担保损失-5,610.25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84.04万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32.09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27.92万元,增加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527.92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3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4.19 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审批通过为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7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目前实际担保贷款余额为4.19亿元。金龙联合为经营需要,拟结清由公司担保的2亿元贷款(2024年7月、8月分别到期1亿元),并重新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口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2.80%,期限2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担保对象:金龙联合与口行厦门分行签订的人民币2亿元贷款;
(二)担保范围: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担保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同意为金龙联合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依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担保合同(或协议)确定。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三)注册地: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9号
(四)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五)成立时间:1988年12月3日
(六)注册资本:92,800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手推车辆及牲畜牵引车辆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矿山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旧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润滑油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休闲观光活动;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53,212.7万元,净资产163,513.15 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6,291.34万元,净利润-15,256.44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77,514.23万元,净资产176,207.0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2,167.29万元,净利润13,358.94万元。
(九)股东及股权比例:公司持100%股权。
三、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金龙联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满足金龙联合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79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8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9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为使公司制度保持一致性,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改条款及修改说明见下表(表格附后)。
本次公司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拟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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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拟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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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拟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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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修订为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简称转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故不作一一对比。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8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另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改条款及修改说明见下表(表格附后)。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