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白露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包梅庭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梅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均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等材料。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4-15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财务总监苏卫标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4-05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董事陈淑美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046.03万元,同比下降1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0.32万元,同比增长1.16%。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20.32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8,930.6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7,042,545.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2024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提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各项事项具体内容、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年度报告出具报告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1、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2、方正承销保荐关于奥佳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4-14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046.03万元,同比下降1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0.32万元,同比增长1.16%。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20.32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8,930.6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7,042,545.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4-06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43,621,994.80元,累计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12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42,649.16元,具体如下:
■
注: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括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年3月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
注2: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4-13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2024年5月20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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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