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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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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22日(9:0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建 、李慧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号码:0571-28057366

  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93,308,081.31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存货跌价损失54,579,393.23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商誉减值损失10,465,358.83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296号),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43,820,000.00元,账面价值251,888,093.59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8,068,093.59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8,068,093.59元。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廊坊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本期非核心商誉随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2,397,265.24元。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66,012.73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

  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形成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按照对照表进行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共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93,308,081.31元,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93,308,081.31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7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 至0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oungsunpac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5日 下午 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5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吴仁波

  董事会秘书:耿建

  财务总监:黄星鹏

  独立董事:胡旭东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5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 至0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oungsunpac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耿建、李慧敏

  电话:0571-28057366

  邮箱:IR@youngsunpac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4月19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邦毅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确定。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吕婕、罗邦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拾叁亿元(43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有效范围内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履行相关借款合同的签署、借贷等程序。本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胡旭东、王淼、屠迪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胡旭东先生、屠迪女士、王淼女士所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3、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4、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因本次修订导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变更工商登记,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38.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2元,共计募集资金31,5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92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540.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98号)。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2,170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21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79.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1.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948.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92号)。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547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1,054.7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9.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034.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期项目投入中9,408.09万元系本公司“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9,101.34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34,101.34万元差异15,000.00万元,系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后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浙江永创机械有限公司增资35,855.45万元,用于实施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分别与浙江永创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2)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2)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后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增资427,54.70万元,用于实施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分别与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5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5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和2023年12月26日转出节余资金94,080,346.12元和540.41元,实际转出的公司节余资金合计94,080,886.53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包括:

  (1)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既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通过优化项目厂房建设方案,降低了厂房的单位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 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鉴于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本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93,699,545.29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4,080,886.53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4229号),鉴证结论为: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创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创智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永创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总投资为59,598万元,其中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14,127.50万元以自筹资金投资,剩余固定资产建设投资45,470.5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为30,540.94万元,2018年9月起项目开始建设,原承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

  [注2]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原承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由于配合政府规划要求工程实施延后,同时物资采购、物资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工程实施进度。公司已于2023年9月完成该项目厂房建筑工程建设,并于2023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设备投入已完成

  [注3]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于2023年11月完成厂房建筑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设备分期投入且本期已投入完毕,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按照已投入设备新增产能计算,项目投资完成未满一年,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经本公司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优化项目厂房建设方案,降低了厂房的单位建设成本和费用,将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节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408.09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设备款结余金额为359.41万元

  [注2]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因工程实施过程中物资采购、物资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导致工程略有延迟。2022年6月16日,该项目的厂房建筑工程已经完工,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设备投入已完成

  [注3]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厂房建筑工程于2022年6月建设完成,本年度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以外,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注2]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与预计效益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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