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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工作述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林金锡先生及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3: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 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6,022,469.3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97,737,773.41元,本年度使用168,284,695.9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66,022,469.3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215,419.41元,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434,906.80元的差异为人民币184,219,487.39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金额205,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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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10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变更为“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3,468.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处为“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孳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江苏银行常州天宁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新北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1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石家庄行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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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苏州银行常州分行、民生银行新北支行、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已注销,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见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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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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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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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